沂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沂南县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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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沂南县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2-10-09 阅读量:891

  沂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沂南县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界湖街道办事处,沂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直有关部门:

  现将《沂南县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贯彻落实。

  沂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2月22日

  沂南县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全县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鲁政办字〔2020〕136号)、《山东省新型智慧城市试点示范建设工作方案》(数鲁专组办发〔2019〕7号)、《临沂市新型智慧城市(数字临沂)发展规划(2020-2025)》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思想,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统筹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按照《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指标》强化保障措施,突出地方特色,完成数字惠民、基础设施、数字政府、数字经济4个方面建设任务,立足实际需求建成多个创新性应用场景,建设成符合省级四星级标准的新型智慧城市,确保2023年下半年顺利通过验收。

  二、任务分解

  (一)推进“城市大脑”建设。

  1.加快智慧指挥体系项目建设。同步推进项目主体工程和信息化设施建设;提前梳理汇聚部门数据资源;提前沟通对接各应用系统开发、整合、升级改造,统筹推进硬件建设、数据汇聚、平台相关应用开发等工作。本着服务为主、便捷高效的原则,打通横向各部门、纵向各层级的数据壁垒;推进城市数据资源集约整合、高效开发、网络共享、全面赋能,支撑城市运行感知、公共资源配置优化、重大事件预测预警、宏观决策指挥等,逐步建设成为集预警、指挥、会议、科普等功能于一体的“城市大脑”。(责任单位:沂南县智慧指挥体系项目指挥部)

  (二)加快建设整体高效的数字政府

  2.优化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平台“双全双百”全流程在线服务;加强电子证照应用,拓展高频电子证照应用范围;推进“无证明城市”,优化“一站式”政务服务平台,全面实现“一网通办,一号通行”;完善提升“爱山东”APP沂南分厅、“爱山东·容沂办”APP功能,加快电子证照共享服务、电子签名、电子印章推广应用,积极探索“无感审批”新模式,加快推进居民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等个人证照信息互通互认,推动在政务服务、交通出行、就医、入学等领域广泛应用;2022年底前,实现1800项服务事项“掌上可办”,以公民身份证号码或法人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唯一标识的电子证照使用率达到60%。(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大数据中心)

  3.提升县域社会治理水平。完善全县社会综合治理信息平台,加强视频图像资源整合,构建形成管理机制健全、系统功能完备、覆盖领域全面的公共安全视频联网体系;接入一体化综合指挥平台并实现与省市数据对接,各相关部门系统和数据资源“应接尽接”,初步形成系统功能完备、覆盖领域全面、安全保障有力的一体化综合指挥平台,实现“一网管全县、一屏观全县”;城市重点公共区域视频监控覆盖率、高清视频监控覆盖率、视频监控摄像机完好率均达到80%以上。(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大数据中心、县公安局、县交警大队、县应急局)

  4.加强数据资源汇聚治理。优化政务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加大数据汇聚共享开放力度,统筹推进公共数据资源物理集中和逻辑集中,与政务服务、行业管理密切相关的高频领域实现实时汇聚;2022年底前,部门数据实时采集率和实时共享率均不低于80%;推动家庭能源自动化(供水、供热、燃气)数据汇聚,2023年下半年实现自动化采集覆盖率不低于50%;建设推广义务教育入学掌上办、城市防汛平台等政务应用,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责任单位:县大数据中心、县住建局、县教体局、县公安局、县应急局、县综合执法局、界湖街道)

  5.提高网络应急处置能力。推进政务外网架构升级,提高向基层、终端覆盖质量;提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推进部门自建系统上云,确保应上尽上;强化网络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完善网络安全防护体系。(责任单位:县大数据中心、县委网信办、县公安局)

  6.完善市政监测体系。推进2万平米以上的公共建筑节能数字化管理;强化生态治理能力,完善黑臭水体治理监测平台,推进城市水环境监测一体化;完善环境监测监控信息管理系统,全面构建业务贯通的“智慧环保”应用平台,实现城市生态环境治理联防联控。2022年底前,实现空气、水环境质量、噪音自动监测覆盖率不低于60%,城区气象自动监测站点密度间距低于5公里。(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沂南分局、县气象局)

  (三)大力发展融合创新的数字经济

  7.加快数字产业化发展。推动企业开展“两化”(工业化、信息化)融合贯标认定,支持中联水泥、帅客宠物等企业通过“两化”融合贯标;巩固发展新型电子元器件、新型电子材料等优势基础产业,激发本地企业信息化创新活力,加大科研创新补贴力度;鼓励企业通过人才引进、企业技改和新旧动能转换等措施推动社会就业率稳步提高。到2023年下半年,软件及相关信息服务业营业收入显著提高,软件及相关信息服务业营业收入占地区生产总值不低于2%;万人有效发明增幅达到10%;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就业人口占比达到5%。(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人社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发改局、县统计局、县科技局)

  8.推进制造业数字化进程。深化制造业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市场服务等环节的数字化应用,推进制造业向数字化转型,发展智能制造装备和产品,加快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建设,努力构建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统筹推进企业上云工作,2022年底前,实现企业上云数量达到220家;争创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1家;推动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积极开展实现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建设。(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商务局、县中小企业中心)

  9.促进农业、旅游业数字化改造。加快发展数字农业,大力发展农村电商,推进农业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数字化改造;发展智慧红色旅游、数字文化创意产业,推动景区互联网售票、电子验票和无感入园,同步发展以VR旅游+景区(景点)的互动沉浸式旅游体验;持续释放消费潜力,支持新零售、直播带货、农村电商等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到2023年下半年,实现电商交易额占GDP总量比例不低于10%。(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文旅局)

  10.加快推进数字园区建设。优化数字经济发展生态,支持数字经济园区做大做强,争取沂南双创园区升级为市级示范数字经济园区;积极推动朱家林数字农业园、山东港汇国际物流园、宠物食品产业园3个园区数字经济发展;指导数字经济园区加快5G、物联网等设施升级改造,鼓励园区立足区位优势和地域特色,实现差异化发展;推广使用省融资服务平台,拓宽银行和企业对接渠道,提升数字化金融服务和风险防控能力,多渠道推动数字园区经济发展。(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商务局、县人民银行,各乡镇、界湖街道、沂南开发区按分工负责)

  (四)着力构建智慧便民的数字社会

  11.推进智慧出行服务。构建交通基础设施和运输装备感知体系,加快城市交通信号灯、电子标识等智能升级,应用绿波带、交通诱导屏等智能管控方式,提升通行效率;整合城市停车资源,完善智慧停车系统平台,推进县城区域停车场“一网运行、全城统管”;推行“掌上公交”、乘车电子支付、电子站牌,提升群众出行体验;2022年底前,搭建无感支付、反向寻车或先离场后付费的智慧停车场景;实现交通路口实时信号配时系统比例、公共汽电车来车实时预报率、公共交通电子支付使用率均达到80%,公交电子站牌覆盖率达到10%。(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交运局、县交警大队、县综合执法局)

  12.完善智慧医疗服务。持续完善电子健康卡功能应用,拓展在诊疗服务、公共卫生、健康教育等领域规范应用;推动电子健康卡全面替代医疗卫生机构就诊卡,覆盖全县二级以上公立医院;督促县内医疗机构纳入“互联网+医疗健康”惠民便民服务平台;2023年底前,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普遍开展互联网诊疗服务,二级智慧服务医院不低于1家。(责任单位:县卫健局)

  13.强化智慧校园服务。加快智慧校园建设,推动健身、球场等优质资源共建共享;加强智能教室建设,多媒体设备普及率超过80%;实施教育城域网升级改造工程,学校宽带网络接入率达到100%;探索5G技术在无线校园建设中的推广应用,推进IPv6规模部署和应用,2022年底前,城区中小学校、职业院校智慧校园覆盖率达到60%以上。(责任单位:县教体局)

  14.推进数字场馆建设。推进数字图书馆建设,拓宽人脸识别、微信、支付宝等不同借阅图书渠道;建设数字文化馆;实施可移动文物数字化保护利用工程。2022年底前,实现与上级文化馆平台资源信息共享,全面建成县级数字馆藏,打造数字博物馆;打造“15分钟健身圈”电子地图等。(责任单位:县文旅局、县教体局、县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15.加快建设智慧社区。按照省级智慧社区标准,加快完善智慧社区服务体系,推动各领域公共服务向社区延伸,实现社区服务和管理功能综合集成,为社区居民提供多场景、一站式综合服务;立足改造部分老旧小区,打造以文化教育、养老、创业、产业发展、乡村旅游、绿色低碳和基层党建为基础的特色智慧社区,力争2022年底前,打造3个以上智慧社区。(责任单位:各乡镇、界湖街道,县住房保障中心、县大数据中心按分工负责)

  (五)逐步塑强支撑有力的基础设施

  16.优化信息通信网络。扩大5G网络覆盖面,提升网络带宽和质量,力争到2023年下半年,基本实现县城区域、重点乡镇驻地、重点项目(园区)、高速公路服务区5G网络全覆盖;200Mbit/s以上固定宽带用户占比70%,IPv6网站支持率80%,移动通信网络平均下载速率25Mbit/s,家庭光纤宽带入户率90%。(责任单位:县工信局)

  17.完善升级基础设施。推动5G、物联网、云计算等数字技术与市政、能源等传统基础设施深度融合,提升传统基础设施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和运行效率;统筹推进营运车辆监控、道路运输监管等交通设施建设;推广智能照明应用,支持现有通信基站、交通指示牌、监控杆、路灯杆等各类挂高资源开放共享和数字化改造;完善地下管线信息综合管理系统,建立管线信息动态更新机制,逐步提高地下管线管理水平;推进“互联网+充电设施”建设,2022年底前,智能照明安装率不低于20%,智能联网充电桩比例达到60%以上。(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交警大队,县综合执法局、县交运局、县水利局、县供电公司,界湖街道按分工负责)

  18.构建多尺度地理信息平台。基于空间规划信息平台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加强城区范围地上和地下BIM、CIM模型构建,为地上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轨道交通建设等提供全方位智能服务,创建数字孪生城市底座模型,为城市敏捷管理和精细化治理提供支撑。2022年底前,城区1:1000或1:2000比例尺地形图覆盖率达到90%,补充完善空间信息平台有关数据,初步形成自然资源空间大数据。(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城乡规划中心)

  (六)创新示范

  19.示范经验推广。围绕“优政、惠民、兴业、强基”基本要求,深化智慧停车、智慧校园、智慧网格、智慧农资监管、一网通办、智慧旅游、智慧社区(村居)等领域智慧应用建设,提升数据汇聚水平,推动全县数据汇聚与新型智慧城市深度融合。解决数据资源不可知、数据质量不可控、数据关系不可联、数据脉络不清晰等问题;打破数据壁垒,构建“N+”便民数据应用场景体系。(责任单位:县大数据中心、县综合执法局、县教体局、县网格化中心、县农业农村局、县行政审批局、县文旅局,各乡镇、界湖街道)

  三、实施步骤

  宣传动员阶段(2022年2月):召开动员会,下发《沂南县关于加快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实施方案》,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压实责任,推动各项重点任务有序开展。

  组织实施阶段(2022年3月-2022年11月):部门各负其责,全面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发展,深化智慧场景应用,加快推进重点智慧应用项目建设,确保顺利通过中期评估。

  中期检查阶段(2022年12月):对照中期评估建议和省验收要求,开展自评工作,找出自身建设不足、找准工作短板。

  巩固提升阶段(2023年1月-2023年10月):针对建设薄弱环节,抓好整改提升,做好充分准备,确保全县迎检试点顺利通过省级验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沂南县新型智慧城市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推进重点部门应用系统资源整合;建立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制度,实现全县重要应用系统互联互通、资源共享;拟定智慧沂南建设总体规划方案,指导相关单位拟定具体创建项目实施方案适时提出优化意见;定期召开会议,统筹协调解决本方案落实过程中的堵点问题;组织创建项目方案论证、项目造价评估、项目监理和项目阶段性评估验收;组织开展全县信息化应用技能培训和人才队伍搭建等工作。

  (二)规划及人才保障。制定沂南县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顶层规划;制定明确的年度工作计划和相关人才保障计划;开展与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有关的培训、培养、资质认定推广等工作。

  (三)资金投资与项目培育。设立沂南县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专项资金,明确专项资金支持智慧城市建设;形成专项资金引导,多渠道资金参与的多元投资的局面;到2023年底,“大数据+”、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等领域获专项支持项目数不少于50个;其中,财政局负责35个,发改局负责15个。

  (四)加强督查考核。建立智慧城市考核评估机制,将方案落实情况、智慧城市建设开展情况纳入督查范围;各部门要建立工作机制,严格按照提报要求,每月28日前将本月工作进展情况提交至沂南县新型智慧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县行政中心201室);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将按月调度工作情况,每季度通报一次,相关情况纳入年底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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