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3年全省装备工业工作要点》《2023年全省智能制造工作要点》等的通知
政策库 > 关于印发《2023年全省装备工业工作要点》《2023年全省智能制造工作要点》等的通知

关于印发《2023年全省装备工业工作要点》《2023年全省智能制造工作要点》等的通知

时间:2023-03-29 阅读量:361

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现将《2023年全省装备工业工作要点》《2023年全省智能制造工作要点》《2023年全省民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3月13日

2023年全省装备工业工作要点

  2023年全省装备工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推进新型工业化、加快建设制造强国、航天强国等重大战略部署,聚焦产业基础再造工程和重大技术装备攻关工程,培育新型电力和新能源装备、高端装备、工程机械和农业机械等重点产业集群,推进工业母机、智能电网、工业机器人、起重机、两机、农机等优势产业链强链,大力推进关键技术攻关,加快培育首台(套)重大装备,提升装备制造业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加快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装备制造业高地。

  一、加强装备行业基础研究

  (一)常态化梳理工业母机、工业机器人、航空航天、新型电力和新能源装备、无人机、农机装备、工程机械、轨道交通装备、智能检测装备等行业家底,更新修订产业链“五图六清单”。

  (二)分行业建立完善重点企业库,加强机械行业和细分领域运行情况的跟踪调度,定期开展重点行业分析工作,形成行业分析报告,加强行业运行情况交流。

  (三)围绕高端液压件、高性能轴承等核心基础零部件,铸锻焊、表面处理(电镀、酸洗、热处理)基础制造,系统梳理短板弱项,加强装备产业基础工艺研究,推动建立长、短板工艺目录库,夯实产业基础。

  二、推进重大技术装备攻关

  (一)落实重大技术装备攻关工程任务,围绕重点产业集群和优势产业链,动态梳理产业短板技术和装备清单,建立重大装备攻关项目储备库。

  (二)高标准组织做好国家高质量发展专项、自然灾害防治技术装备专项、产业链协同创新专项,以及省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等项目申报推荐和实施跟踪工作,鼓励更多我省企业参与国家和省重大技术装备攻关工程。

  (三)重点跟踪省高档数控机床创新中心、省高端工程机械及核心零部件制造业创新中心、南航无锡研究院等创新平台建设,支持开展产业链关键共性技术攻关研发,支持申报国家级创新平台。

  三、促进首台(套)装备研制应用

  (一)做好省首台(套)认定工作,支持重点地区在保证质量基础上应报尽报,进一步提升首台(套)认定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加大对智能制造领域装备支持力度。

  (二)组织开展首台(套)示范应用场景遴选,发布典型应用场景目录,分行业召开首台(套)推广应用现场会,做好标志性装备的宣传推广工作,提升江苏装备影响力。

  (三)跟踪做好国家首台(套)重大装备保险补偿试点项目,会同省财政厅争取更多首台(套)装备列入省创新产品目录,推动重大装备市场化应用。

  四、推进优势产业链强链

  (一)发布实施《江苏省航空航天产业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江苏省新型电力装备绿色低碳创新发展实施方案》等规划政策文件,突出重点项目,做好产业链重大任务实施跟踪和考核评估。

  (二)研究制定工业母机发展行动计划,实施创新载体建设、核心技术装备攻关、企业梯度培育等专项行动,全面提升我省工业母机自主可控水平。

  (三)依托行业组织、金融机构和专业服务团队,组织开展工业母机、农机、电力装备等产业链上下游对接活动,开展“机器人+”应用示范行动,推动行业企业进一步拓展市场空间。实施“产业链合作伙伴”计划,在工业母机、农机等行业开展“主配牵手”活动。

  (四)落实工信部部署,主动融入长三角重大技术装备合作发展机制,加强与航空领域、电力装备领域央企的联系对接,开展航空航天、电力装备等重点领域重大技术装备产业链供应体系合作。

  五、加强行业管理服务

  (一)加强与各重点行业协会、高校、研究院所的对接。研究组建江苏省重大装备攻关专家咨询委,加强我省重大技术装备攻关方向、重大问题研究。做好机械、机电行指委相关工作。

  (二)做好铸造项目产能置换方案审核、公告等相关管理工作,对已公告项目加强跟踪管理。跟踪国家铸造政策研究出台情况,及时做好政策对接工作。

  (三)切实履行民机企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不断强化民机整机制造行业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督导检查和重点时段安全风险防范提醒等工作,确保民机制造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确保2023年全年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四)配合工信部以及厅疫情防控医疗物资保障、协调专班,做好省内外医疗设备、医疗物资生产企业及相关配套企业的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工作。

  

2023年全省智能制造工作要点

  2023年全省智能制造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智能制造为主攻方向推动产业技术变革和优化升级,深入开展智能制造试点示范,切实增强智能制造支撑能力,强化智能制造服务对接,推动智能制造交流合作,加快推进全省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全力提升产业链现代化水平。

  一、组织开展试点示范

  (一)组织开展2023年国家智能制造示范工厂、优秀场景申报推荐,积极争创国家试点示范,凝练总结一批具备较高技术水平和推广应用价值的智能制造优秀场景,建设一批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示范工厂。

  (二)组织产业特色鲜明、转型需求迫切、基础条件好的地区,积极申报国家智能制造先行区,打造智能制造技术创新策源地、示范应用集聚区、关键装备和解决方案输出地。

  (三)面向细分行业领域,评选省级智能制造示范工厂100家以上,加强5G、新一代人工智能、工业机器人等新技术、新装备、新模式的推广应用,支持一批智能工厂项目,推动典型示范向更多行业和区域拓展。

  二、提升服务支撑能力

  (一)针对重点产业链智能制造发展的短板和难点,继续遴选培育专业化程度高、综合实力强、模式可复制可推广的省内智能制造领军服务机构,提升全省智能制造服务能力。

  (二)围绕工业母机、工业机器人、增材制造、智能仪器仪表等智能制造成套装备,组织开展核心技术装备攻关,培育一批智能制造领域装备,分行业遴选培育一批装备服务商,构建自主可控的智能装备保障体系。

  (三)面向重点产业链企业,持续推进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工作。引导支持优秀企业争取国家政策支持,积极参与国家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建设。

  三、加强行业推广应用

  (一)选择农机、光伏、电子、造船、电线电缆等行业,组织开展智能制造进园区、进集群、进产业链活动,引导制造企业、集成商、金融机构、高校院所加强专题对接,加快构建完善产业智能制造生态。

  (二)组织编制细分行业智改数转实施指南,加强行业转型关键环节、重点场景、典型案例梳理,分行业开展对标建设,引导行业企业加快推进智改数转。

  (三)鼓励和引导企业在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项目建设中,加大对自主创新智能制造装备的使用比例,推动自主创新产品在应用中迭代升级。

  四、加强对外交流合作

  (一)办好2023世界智能制造大会,进一步丰富大会内容,优化办展形式,整合各方资源,打造智能制高端化、专业化、国际化交流合作平台。

  (二)落实长三角区域合作产业链协同工作机制,培育发展长三角机器人与智能制造合作组织,积极推动工业机器人等智能制造装备产业链加快发展。

  (三)支持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联盟江苏分盟举办智造创新大赛华东赛区比赛,积极组织引导优秀企业和经典案例参赛,推动智能制造交流合作。


2023年民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要点

  2023年全省民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压紧压实各级民机整机制造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全面细致排查整治风险隐患,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确保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有关决策部署

  组织各地行业监管部门和监管企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决防范化解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全面落实厅党组、厅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安排的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二、深化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和报告工作

  根据《江苏省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规定》(省政府令140号)要求,2023年第一季度做好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工作,指导相关设区市工信局全面开展风险辨识管控工作;切实加强帮扶指导,提升企业规范报告能力;常态开展风险治理,建立完善事前预防机制;精准开展执法检查,推动风险报告提质增效。相关设区市组织本地区民机整机制造企业对照《省安委办关于印发<江苏省工业企业较大以上安全生产风险目录(第五批)>的通知》(苏安办〔2021〕38号)等文件要求认真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报告,确保安全风险“应报尽报”,组织好本地区民机整机制造企业于3月31日前登录省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系统完成安全风险报告。

  三、开展专题教育培训

  督促民机制造企业建立并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安全生产理论和事故警示案例教育,组织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规范操作和实践技能培训,指导企业创新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知识竞赛等活动。11月底前,组织一次面向民机制造企业、市县区民机制造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等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重点加强消防、既有建筑、燃气、机械加工等方面安全教育,进一步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和员工安全作业能力。

  四、加强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根据省安委会和全厅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组织专家团队或督促相关市民机整机制造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在节假日和防汛抗旱、极端天气灾害期间组织开展民机整机制造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督促民机整机制造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检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落实、重点环节安全管控、应对灾害准备、燃气和消防设施及既有建筑风险等防范、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等方面情况。

  五、落实安全生产提醒制度

  对极端自然灾害提前预警,提醒企业加强应对准备,及时巡查厂房、管线存在的隐患风险;提醒相关市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对民机整机制造行业企业加强现场指导和巡查检查,帮助企业制定和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提醒督促相关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制度落实和做好安全生产相关物资配备。督促企业在重要节日、重大活动、重点时段加强值班值守,加强企业消防安全管理。

  六、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和管理

  定期研判民机整机制造业消防安全形势,督促企业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切实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指导企业定期开展检查,及时发现、整改火灾隐患;加强对民机整机制造企业开展消防教育培训和疏散逃生演练的指导,切实提高企业全员消防安全素质。

声明: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字、图片版权均属权利人,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热门政策
政策申报
选择需求:
税务筹划服务 股权融资服务 货款融资服务 高企认证服务 政府扶持资金 产学研合作 知识产权服务 财务审计服务 服务商招募 辅助账系统 总裁特训 其他服务
具体描述:
300字符
        • 无搜索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