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宜兴市科创孵化载体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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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宜兴市科创孵化载体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2-08-12 阅读量:609

各开发区管委会(管理办),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市各国有企业:

  《2022年宜兴市科创孵化载体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11日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宜兴太湖湾科技创新带发展规划(2021—2025年)》《关于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加快建设高能级科创孵化载体,构建高效能创新生态,推动我市科创孵化载体数量规模和质量效能双提升,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核心战略和产业强市主导战略,坚持以政府引导、市场牵引、金融助力和生态赋能为总要求,加快完善以“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孵化综合体”为主体的科创孵化载体体系,建立健全孵化载体国际化、专业化、市场化发展的扶持政策,更大力度做优存量、做大总量、做强增量,为我市加快集聚资源要素,打造创新创业首选地提供强有力的载体保障和动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

  围绕“六个一”总目标,即出台“一政策”,各科创孵化载体建好“一空间”、聚焦“一产业”、配强“一团队”、配优“一基金”、搭好“一平台”,加大科创孵化载体建设推进力度,切实提升科创孵化载体整体发展水平。到2022年末,科创孵化载体建设数量规模大幅扩容,新增各类科创孵化载体20家以上,新增面积30万平方米以上。其中,在我市注册运营,为科技型企业发展提供物理空间、共享设施和专业化服务的市内孵化载体15家以上;在我市以外的科创资源密集地区建设运营,吸引各类创新创业要素向我市集聚的异地孵化载体4家以上。

  三、重点任务

  (一)加大统筹建设力度。面向宜兴及区域创新发展需求,结合空间布局和主导产业,坚持以板块、市属国企为主体,加大科创孵化载体统筹布局和建设推进力度。重点园区、中心镇应树立“全域科创”战略,集聚最优资源要素,构建最优科创生态,全力招引各类高层次人才和高新技术项目落户,打造“全域科创”示范区;其它镇街、市属国企应结合自身产业特色,布局建设一批特色鲜明、优势明显的专业化孵化载体。鼓励工业地产、产业园区等项目建设具有科创孵化功能的载体,更好促进创新资源集聚和运用。

  (二)创新异地孵化模式。抓住长三角一体化、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发展机遇,加强与北京、上海、深圳、南京和杭州等科创资源密集地创新创业资源的对接合作,开拓设立异地孵化载体,强化项目孵化和人才招引功能,推动创新要素向我市汇聚。建立双向孵化机制,推动实体化运作,提高管理效能和供需匹配效率,打造异地“创新重器”。鼓励相关镇街在环科园、经开区、宜城街道或陶都科技新城设立市内异地孵化载体,构建我市科创孵化载体开放合作新格局。

  (三)集聚国际科创资源。紧扣产业高端化,瞄准德国、以色列、荷兰、芬兰、日本、韩国等与我国科技合作基础较好的国家,探索布局建设“国别合作园区”,支持在合作国家建立招商团队,积极与对应国家金融机构合作。建立双向研发平台,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在海外设立、兼并、收购先进研发机构和孵化载体。吸引国际知名高校、科研院所、跨国公司在宜兴设立全球或地区总部、决策中心、研发中心等功能性机构和国际孵化载体,完善优化法律、市场和制度等环境,加快提升我市科创孵化载体国际化水平。

  (四)强化载体招商成效。通过建强“双招双引”队伍,创新工作举措,充分发挥科创孵化载体在集聚资源和孵化培育等方面的独特优势,推动完善招引功能、健全运行机制、提升承载能力,着力引进一批高层次人才(团队)、高新技术合作项目、高科技企业、高水平科创服务机构,确保载体招商取得明显成效。

  (五)提升运营服务水平。制定《宜兴市科创孵化载体建设管理办法》,建立健全科创孵化载体统计监测和管理制度,全面提升科创孵化载体建设运营的扶持标准,支持各类科创孵化载体高质高效发展。鼓励各板块和市属国企围绕特色主导产业,重点布局建设一批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推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和高效利用,赋能产业创新发展。支持科创孵化载体建设单位拓展投融资服务功能,设立面向入驻企业的创投基金,鼓励其既要做“房东”,又要是“股东”。鼓励各板块和市属国企组建孵化载体国资运营队伍,支持引进市外高水平运营机构,提升孵化载体“双招双引”能力和专业化服务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依托“科创宜兴”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构建科创孵化载体建设协同推进机制,引导督促各部门、板块和市属国企切实把科创孵化载体和管理人才队伍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协调解决科创孵化载体发展中遇到的问题,通过上下联动,形成工作合力,推进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落地落实。

  (二)深化政策扶持。加大对科创孵化载体运行绩效奖励力度,支持引进专业化管理人才和团队。提升科技人才和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等扶持政策对科创孵化载体中的在孵企业和毕业企业支持力度。鼓励各板块和市属国企出台配套激励政策。

  (三)健全考核机制。建立科创孵化载体建设考核评价机制,根据各板块、市属国企产业发展实际和载体建设基础,分解下达科创孵化载体建设目标任务,细化实化目标责任和推进体系,并对科创孵化载体建设运行情况进行督查通报。

  (四)营造科创氛围。全市各级应采取多种方式,加强科技政策宣传普及,扩大政策的到达率和知晓度。对具有示范引领性的科创孵化载体应重点报道,树立优秀典型,发挥示范作用,大力营造良好科创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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