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服务“六稳”“六保”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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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服务“六稳”“六保”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1-09-18 阅读量:231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关于服务“六稳”“六保”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8月9日


  (联系电话:市政府办公厅审批改革推进处,66607707)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服务“六稳”“六保”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服务“六稳”“六保”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21〕1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优化就业创业环境

  1.提升就业服务。严格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压减准入类职业资格的有关要求,于2021年11月底前,全面清理规范我市与已取消的职业资格相关联的政策限制。在规模以上企业中全面推行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对符合条件的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开展遴选备案工作。规范人力资源招聘行为,加大公平就业宣传力度,禁止就业性别歧视。个人从事网络交易活动年交易额累计不超过10万元的,不需要进行登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等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提高职业技能。建立培训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适当提高经济发展紧缺急需专业和职业(工种)补贴标准。2021年对中小微企业本年度新吸纳劳动者(含劳务派遣人员)就业并组织开展以工代训的,按吸纳人数给予每月500元/人、最长6个月的以工代训职业培训补贴。推动企业和培训院校合作,优化培训工作流程,扩大培训规模,年内培训不少于4000名企业新型学徒。加强养老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到2021年12月底前,全市培训不少于5715名养老护理员、450名专兼职老年社会工作者。推进“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市级品牌建设,推动各区县结合本地实际和人力资源市场需求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一县一项目”工作。按照全省统一部署,进一步优化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设立审批服务,推广实行告知承诺制。(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等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强化创业扶持。不断拓宽就业领域和渠道,积极促进资源对接,推进新媒体电商领域自主就业、分时就业,每年举办2场以上电商专业培训。积极申报全国、省“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试点城市,编制实施“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专题规划。推动做好依托新业态平台灵活就业且办理就业登记并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人员或所依托平台企业的意外伤害保险补贴发放工作,维护灵活就业人员合法权益。建立省内首家公益创业指导服务平台,在“爱山东·泉城办”APP上开发创业服务模块。积极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推进创业孵化载体和创业园区建设,组织大学生创业孵化中心开展创业活动。组织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扶持科技含量高、市场潜力大、社会效益好、具有明显投资价值的优质项目落地。面向驻济高校大学生设立“泉城奖学金”,实施“选择济南共赢未来”高校毕业生就业行动。实施留学人员来济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加大对留学人员初创企业的扶持力度。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返乡农民工等群体,可申请最高2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合伙创业的,可申请最高6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创办小微企业符合吸纳就业条件的,可申请最高3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落实全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对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农业专业大户给予贷款贴息。依托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系统,实现创业担保贷款审批全流程线上办理;推行一站式服务,实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借款人资格、担保机构尽职调查、金融机构贷前调查“多审合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退役军人局、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营管部、人民银行莱芜中心支行、莱芜银保监分局等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减轻市场主体负担

  4.优化惠企服务。落实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强化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应用,建立资金分配、资金拨付、资金监控三位一体、上下贯通的工作模式,提高直达资金分配效率。全面应用山东省电子退库系统,实施电子化操作及自动审核。强化协同配合,建立会商衔接、限时办理、退库机审、效能反馈四项机制。充分利用金三系统等信息技术条件,加大日常退库监督预警力度,实现退税业务全链条的最优时效。(市财政局、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营管部、市税务局等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5.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充分发挥一体化大数据平台服务支撑作用,推动水电气、纳税、社保等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大力推广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应用,支持金融机构掌握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提升企业融资效率,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强化工作推进机制,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接“信易贷”、银税互动融资服务平台,创新开发产品和服务,加快业务推广,依托行内外数据、风控模型实现客户准入及贷款授信审批,通过手机银行等方式自助完成贷款发放,支持银行增加信用贷款占比。(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医保局、市大数据局、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营管部、人民银行莱芜中心支行、莱芜银保监分局、市税务局、济南供电公司、莱芜供电公司等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6.规范水电气暖行业收费。研究出台关于深化公用事业价格改革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加强供水供电供气供暖领域价格监管,持续推进转供电环节电价整治,重点推进转供电5G基站电价清理规范,查处不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收取不合理费用的违法违规行为。(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7.规范改进中介服务。开展重点领域涉企收费检查,对政府部门及其下属单位收费监督抽查比例不低于20%,整治行政机关指定或推荐中介服务机构将自身应承担的中介服务费用转嫁给企业等行为。严厉查处利用电子政务平台违规收费、不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明码标价不规范、对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继续收费以及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严格落实实行政府定价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等中介服务收费标准,做好收费公示,提高收费透明度。推广应用全省统一的网上“中介超市”,对具备资质的专业机构实行“零门槛”“零费用”申请即入。(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等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8.规范提升认证服务。加强对认证机构公布信息行为的监督管理,督促认证机构依法依规及时公布相关信息,对未按规定公布信息的,给予告诫并责令改正。结合开展世界认可日、有机产品认证宣传周等活动,加大对绿色产品认证等新型认证制度的宣传力度,提高企业和公众对绿色产品认证的知晓度和认可度。积极开展绿色食品认证。鼓励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建设项目使用绿色建材采信应用数据库中的产品。推动政府部门在住房城乡建设、农业、环保等领域行政管理中采信认证结果。(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等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9.强化知识产权代理监管。深入推进知识产权代理行业“蓝天”行动整治工作,严厉打击恶意商标申请代理和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工作部署,调整专利资助、奖励政策,全面取消各级专利申请阶段的资助。(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动扩大有效投资

  10.提高投资项目审批效能。加大对投资项目的落地扶持,简化、整合报建手续,到2021年12月底前,公布可由项目单位编制申请材料的事项清单。进一步深化流程再造,提高项目规划用地审批效能,持续深化“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和建设项目用地论证“多评合一”改革。(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1.推行投资项目告知承诺制。进一步精简投资项目审批办理事项,将能合并办理的予以合并,缩短审批时限,精简审批材料,减轻企业负担。实行“清单制+告知承诺+容缺受理+并联审批”模式,制定并公布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和告知承诺制审批事项清单,逐步扩大可告知承诺的事项范围。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实行“清单制+告知承诺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城建档案验收、地名核准门楼牌号设置、施工图审查等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人防办等有关部门单位及各区县政府、功能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12.加快推进“标准地”改革。在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和省级以上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重点区域内,结合产业发展定位建立“标准地”控制性指标体系动态调整机制。到2021年12月底前,供地比例由不低于30%的新增工业用地扩展到全部新增工业用地,并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向其他投资项目延伸推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及各区县政府、功能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13.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与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的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到2021年12月底前,建立系统数据监测与预警分析机制,及时监控城市工程审批系统运行及与其他业务系统联通情况。制定公布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体外循环”“隐性审批”专项治理,整治审批不规范、违规增设审批环节、全流程管理不到位等问题,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行为,完善全流程审批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审批全过程信息共享,实现“清单之外无审批、流程之外无环节、指南之外无材料”。(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持续激发消费潜力

  14.便利新产品市场准入。推广应用山东省标准化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畅通企事业单位国家标准申报渠道。发挥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国际经贸技术标准综合服务平台和济南标准化公共服务平台作用,及时为企业提供标准查询、比对、研究、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等标准专业技术服务。组织国际国家标准化知识培训,提升企事业单位标准化能力,培育体现城市优势和特色的先进标准。推进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制度实施。(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5.推动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加强质量技术服务帮扶,帮助企业解决认证认可衔接等问题。到2021年12月底前,在机械、化工、食品、电器等行业领域培育“同线同标同质”企业8家以上。(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6.降低物流成本。引导和推动快递物流体系“农超对接”“农批对接”“农消对接”,整合邮政、供销、商贸、快递、交通等物流资源,大力发展共同配送,逐步实现物流公司信息数据共享、线路统一规划、商流物流统仓共配,进一步提升物流效率,降低物流成本。聚焦鲜活农产品主产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开展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2021年新建157个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充分发挥济南市菜篮子工程产销联盟等农商对接平台作用,强化农超、农商、农批直采直供,不断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市口岸物流办牵头,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7.优化文化旅游公共服务。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推动实施营业性演出审批容缺受理机制,优化跨区域巡回演出审批流程。健全民宿业发展制度体系,开展民宿联审联批,破解民宿业许可证办理和“开业无依据、营业即违法”难题。实施泉城民宿业发展五年行动计划,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市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扶持民宿集聚区、精品民宿等奖补工作。(市文化和旅游局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8.放宽二手车经营条件。简化二手车交易登记手续,由原来的9项材料减少为4项,实行即接即办。推行二手车交易登记跨省通办,便利二手车异地交易。进一步加强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管理,持续规范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秩序,对拟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活动的企业做好指导、协调和相关服务工作。(市商务局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提升对外开放服务水平

  19.优化外资投资环境。全面落实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严格执行外商投资促进、保护、服务和管理各项制度,到2021年12月底前,清理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凡未纳入负面清单的限制措施一律取消。(市发展改革委、市司法局、市投资促进局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0.加大出口信保支持。鼓励引导外贸企业开拓新兴市场和新客户,扩大出口规模,减少企业收汇风险,对企业在上年度缴纳的一般贸易出口信用保险保费,在省财政支持基础上,重点农产品出口企业按不超过80%的比例给予扶持,其他企业按不超过50%的比例给予扶持。促进关税保证保险、出口信用保险等业务发展,更好服务企业“走出去”。推广“鲁贸贷”等出口信保融资政策,引导企业利用出口信用保险保单融资拓展融资渠道,引导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外贸金融服务。(市商务局、莱芜银保监分局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1.提升通关便利度。实行24小时预约通关,持续推进报关单压减工作,优化通关流程,继续巩固压缩货物整体通关时间成效。推广H2018系统应用范围,进一步缩减人工审单比例,发挥通关系统智能化作用。严格执行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6小时通关”政策,加大重点外贸企业认证培育力度,开展“一对一”培育指导。推行“守法便利”相关理念,降低高资信企业查验率。对大宗商品实施“先放后检”“即卸即检”等模式,推广第三方采信制度,逐步扩大采信商品范围和内容,提高实验室检测效率,进一步提升进出口商品通关速度。(市口岸物流办、泉城海关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2.规范口岸收费。对货代、堆场等重点环节收费行为加强监管,引导口岸企业规范经营行为,持续整治乱收费、不合理收费行为。推动落实新修订的山东省定价成本监审目录、港口收费目录清单,配合做好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包干费的典型成本调查工作。(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优化民生保障服务

  23.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完成已建成运营的区县养老服务中心和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全部委托第三方专业养老组织(公司)运营工作。对符合相关条件的养老机构,根据收住的中度、重度失能老年人数量及入住时间进行奖补,按照每人每年2400元、3600元(不满一年的每人每月200元、300元)标准,根据养老机构1-5星级评定结果,分别给予0.8-1.2倍差异化补助。(市民政局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4.加强医疗服务供给。优化诊所设置,积极推进诊所备案制管理,加强对诊所运营和医疗服务的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市场服务行为。结合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调查等工作,组织职业卫生技术人员开展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全面推行“互联网+医保+医疗+医药”服务模式,到2021年7月底前,定点医药机构实现全省医保个人账户“一卡通行”;到2021年8月底前,二级以上医院实现门诊统筹异地联网直接结算。推行“双远程一回执”,鼓励药品零售规模化经营和“互联网+药品流通”规范发展。打通药品零售全环节,实现全链条可追溯。(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5.精准实施社会救助。充分利用社会救助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制定低收入人口审核认定政策,出台市级医疗救助意见,建立残疾人信息共享机制,科学确定救助对象,合理分配救助资源。出台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实施细则,完善特困供养救助制度,进一步简化优化认定程序,压缩审核确认时限。到2021年12月底前,实施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巩固提升行动和巩固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成果“回头看”活动,坚决避免因“脱保”“漏保”等造成返贫和新致贫。(市民政局牵头,市医保局、市残联等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6.提高便民服务水平。持续推动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提升,梳理事项清单,规范服务指南,促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深入推动政务服务系统整合,优化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总门户,完善全市政务服务“好差评”功能,建立业务办理数据归集常态化机制。持续扩大统一身份认证覆盖范围,推动电子证照、电子印章和电子签名应用。不断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上办理,持续提升网办深度,提供业务咨询、申请受理、审查决定、结果送达等全流程、全环节网上服务。深入推进“一窗受理”“一业一证”“一链办理”,稳步扩大“一业一证”覆盖面,大力推动“扩链”“延链”,“一链办理”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大厅综合窗口,实现“一窗受理”“一张表单”“一套材料”,推动更多审批事项“一件事一次办”。不断提升通办比率,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事项通办比例不低于85%。打造省市政务服务大厅一体化运行的“济南样板”。深化大厅预约服务、远程服务、自动提醒服务、中午“不断档”、周末“不打烊”和“三免费”等服务举措,针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开展智能应用指导服务、全程帮代办服务、上门服务等温情服务。加快推进政务服务“全城通办”“全省通办”“跨省通办”,推进“双全双百”工程,优化主题式场景服务,实现极简办、集成办、全域办。加强证明事项清单管理,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市政府办公厅、市司法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大数据局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27.坚持放管并重。对调整的行政许可事项,由主管部门分领域同步制定监管细则,明确监管范围,优化监管方式,形成审管协同、相互支撑、相互促进的监管运行机制。(市政府办公厅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8.提升监管效能。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互联网+监管”,提高监管的精准性、有效性。制定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清单、计划,持续扩大部门联合抽查应用范围,细化更新“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对象名录库,建立涵盖机构检测、科研院所等专业力量的执法检查专家库,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到2021年12月底前,依托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山东济南)归集信用承诺书,并在信用中国(山东济南)网站进行公示;从诚信经营、遵纪守法、荣誉奖励、社会责任四个维度建立公共信用评价指标体系,每月对全市企业开展公共信用等级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共享给行业主管部门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大数据局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9.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健全行政执法裁量基准制度,完善修订裁量基准,规范裁量阶次、适用条件、具体标准等,从源头上预防滥用行政处罚裁量权。不断完善包容免罚清单制度,衔接落实《山东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2021年版)》,到2021年9月底前完成行政处罚“四张清单”调整公布工作。(市司法局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强化组织保障

  30.完善改革评价机制。围绕各级各部门改革举措,建立企业和群众常态化评价机制,将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作为评判改革成效的标准。推动“我来评改革”板块在政务服务网上部署应用,逐步将各项重点改革举措纳入评价范围。深入开展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推进现场服务“一次一评”和线上服务“一事一评”,建立“好差评”数据分析机制、“差评”问题分类处理机制,依托12345市民服务热线等完善“差评”整改流程。(市政府办公厅、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大数据局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31.加强组织实施。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活动,广泛开展“局长处(科)长走流程”活动,以普通群众的视角体验办事流程,推动工作改进提升。市政府办公厅要加强督导调度,对工作进度慢、政策不落实的区县和单位及时督促整改,确保改革举措落实到位。各牵头单位要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主动担当作为,强化沟通协调,狠抓工作落实。各责任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强化协同配合,逐项抓好落实。各区县要健全“放管服”改革工作机制,细化本地举措,压实工作责任,确保任务落地。(各级各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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