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平度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2021年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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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平度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2021年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1-09-15 阅读量:285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园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4月6日,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青岛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2021年重点任务分工方案》(青政办发〔2021〕8号)。为高质高效贯彻落实方案中重点任务,市政府办公室按照“事责权相一致”的原则,在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建议的基础上,逐项明确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制定了《平度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2021年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根据方案,进一步细化措施、明确节点、强力推进,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如期完成。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青岛市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决策部署,全面对标先进,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各项重点任务由牵头单位负责总体协调推进,责任单位按职能分工分别负责,主动作为,狠抓落实,形成改革合力。各牵头单位要会同责任单位制定牵头的重点任务推进计划,制定路线图、细化时间表、明确责任人,实施挂图作战。

  二、强化监督问效,完善考评机制。市政府办公室要建立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总台账,加强督导考核,定期通报情况,注重考核结果运用。对积极主动、成效明显的加以表扬,对不作为、慢作为、延误改革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加强政务监督,注重与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新闻舆论监督等监督主体配合,增强协同监督成效,提升监督工作的有效性。

  三、注重示范引领,发挥带动作用。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积极开展改革试点,培树改革典型,总结经验做法。要注重推广试点经验,发挥示范引领和以点带面作用,充分调动和激发各方参与改革、推动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并及时将实践证明行之有效、企业群众满意、市场主体支持的改革举措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

  四、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改革氛围。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平台和形式广泛宣传我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做法和成效,及时发布改革动态,跟进解读政策措施。注重政民沟通互动,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有效引导预期,凝聚各方共识,形成全社会关心关注改革、理解支持改革、参与配合改革的良好氛围。

  附件1:平度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2021年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附件2:平度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2021年重点任务分工台账

  平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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