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鸠江区出台大数据产业扶持政策“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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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鸠江区出台大数据产业扶持政策“十二条”

时间:2021-01-16 阅读量:838

  2020年12月30日,鸠江区召开《鸠江区促进大数据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新闻发布会,就相关条款予以解读。

  鸠江区是芜湖市大数据产业发展核心区,芜湖市大数据产业园暨“芜湖数谷”坐落于鸠江区,该产业园经过一年多的建设和发展,已陆续引进19个重点项目,总投资37.7亿元,包括中科大智慧城市研究院、旷视科技AI城市超算中心等重大项目。

  作为大数据产业扶持政策,《鸠江区促进大数据产业发展若干政策》共十二条,由适用范围、购房补助、房租补助、装修补助、营运奖励、人才扶持、融资支持、首购奖励、支持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运营平台建设补助等部分组成。

  该政策规定,对新引进的大数据企业及大数据平台运营公司,自设立之日起3年内购买鸠江区境内办公用房自用的,给予一次性购房补助,按房产实际成交价的1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自购房之日起2年内申请有效。

  对租赁办公用房自用,且年度纳税总额不低于30万元的,自协议约定之日起按照年度办公用房租金给予3个完整年度房租补助,第一年补助100%房租。对新引进的大数据平台运营公司以及是上市公司、全国500强、全球500强、大数据行业5强投资的企业,如一个完整年度内,每100平方米税收贡献不低于5万元或每100平方米累积引进技术人员不低于10人(依法用工并签订12个月以上劳动合同),自协议约定之日起给予3个完整年度房租全额补助。此外,相关大数据企业还可享受装修补助。

  对新引进的大数据企业及大数据平台运营公司,自企业缴纳税收之日起,对于年度纳税总额不低于50万元的企业给予5个完整年度营运奖励,营运奖励金额参照企业相关纳税标准确定。该政策在人才引进、融资等方面也有支持,对新引进的大数据企业及大数据平台运营公司,自协议约订之日起5个完整年度内,对其引进的年薪20万以上的各类人才给予人才奖励;对大数据企业利用金融机构非政策性贷款,且贷款资金全部用于入驻鸠江区的企业项目,给予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同期的LPR的50%贴息补助,年贴息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期限3年。

  对首次采购或首次使用鸠江区大数据企业自主研发的、具有明确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的各类产品(服务),且采购费用10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给予实际采购费用30%的补贴,每个企业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认定为国家级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的企业,对认定为国家级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的企业,以及对认定为省级首版次软件的企业均给予相关比例省奖补资金的配套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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