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工信部2021年物联网示范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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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工信部2021年物联网示范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12-01 阅读量:572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数字经济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和《物联网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工信部联科〔2021〕130号),充分发挥物联网新型基础设施在推动数字经济发展、赋能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升级方面的作用,现组织开展2021年物联网示范项目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项目应聚焦物联网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问题,在技术发展和融合应用中取得创新性突破,解决行业迫切需求,推广价值高,带动作用强,可作为典型案例在物联网行业进行推广示范。项目分为“关键技术攻关类”和“融合应用创新类”两个类别。

  (一)关键技术攻关类

  项目在智能感知、新型短距离通信、高精度定位、边缘计算、操作系统、可信安全、数字孪生等方向取得关键核心技术突破,或将物联网与5G、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进行融合创新,促进物联网产业创新发展,夯实物联网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基础。

  (二)融合应用创新类

  项目助力智慧城市、数字乡村、智能交通、智慧能源、公共卫生、智慧农业、智能制造、智能建造、智慧环保、智慧文旅、智能家居、智慧健康等重点领域应用发展,推动物联网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与垂直行业的深度融合,有力支撑传统行业数字化转型。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强技术创新和产业化应用能力。

  (二)申报材料要求客观、真实,重点突出技术创新点和典型应用案例。

  (三)已列入往期工业和信息化部物联网示范项目的不得重复申报。

  三、报送方式

  本次征集工作采取网上填报和纸质版材料报送结合的方式。

  (一)网上填报:申报单位登录“2021年物联网示范项目征集系统”(www.iotproj.cesi.cn,以下简称申报系统),完成注册后填写申报所需信息。申报起始时间为2021年11月22日,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22日。

  (二)项目推荐:四川省可向工信部推荐关键技术攻关类项目5项、融合应用创新类项目10项。成都市除统一参加省上项目推荐外、还可另行单独向工信部推荐关键技术攻关类项目不超过3项、融合应用创新类项目数量不超过5项。中央企业集团在川单位参加所在集团项目申报,不参加四川省项目推荐。收集完成后,我厅将统一进行评审,择优排序统一上报工信部。

  (三)项目报送:被推荐企业统一将推荐项目的盖章版申报书原件(一式一份)送至经济和信息化厅,纸质版材料应与网上申报书内容一致。

  (四)纸质版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

  物联网产业不在经济和信息化局的市(州),请转送数字经济相关部门。

  四、联系方式

  经济和信息化厅:毛永春028-86261398

  申报系统技术咨询:王晓春010-64102829

  张学骞010-64102819

  材料送达地址:成都市人民东路66号,经济和信息化厅大数据与信息化处。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

  2021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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