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工信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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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工信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2-01-28 阅读量:838

  鲁非公组发〔2022〕1号各市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省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省有关部门、单位:

  现将《山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山东省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1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山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重要指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系列决策部署,紧紧锚定“走在前列、全面开创”“三个走在前”总遵循、总定位、总航标,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突出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积极强化创新引领、推动转型升级、聚力补齐短板、加快梯度培育,进一步引导支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为推动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实现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目标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高质量发展目标。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一经济发展时代主题,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相统一,把高质量发展要求贯穿到“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含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的各方面和全过程,积极塑造高质量发展的丰硕成果。

  (二)坚持创新第一动力。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铸强创新灵魂,瞄准关键领域“补短板”、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填补国际国内空白等环节,全面提升创新支撑力和引领力。

  (三)坚持梯度纵深培育。注重抓早抓小,持续跟踪培育,健全以创新型中小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为主体的梯度培育体系,不断推动优质中小企业成长壮大。

  (四)坚持突出产业特色。立足当地工业基础、产业布局和发展定位,引导“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做强做精特色,勇当“单打冠军”;同时,服务和融入重点产业链、先进产业集群,打造关键环节的“配套专家”。

  (五)坚持双管齐下发力。激发企业主体活力,强化要素保障,推动科技创新、转型升级、改制上市,做强做实“专精特新”之业;发挥社会化服务机构作用,依托精准服务助企创新发展。

  三、主要目标

  (一)激发涌现一大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到2025年,入库培育创新型中小企业2万家以上;新培育认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4000家,累计达到10000家左右;争创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400家,累计达到750家左右,确保走在全国前列,力争成为排头兵。

  (二)自主创新能力显著增强。到2025年,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普遍达到3%以上,基本实现研发机构全覆盖;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平均拥有有效发明专利15项以上,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平均超过7%,基本实现省级以上研发平台全覆盖。

  (三)智能化数字化水平大幅提升。到2025年,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率达到80%以上,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全面实现数字化改造;“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数字化应用率和业务系统向云端迁移率达到80%以上。

  (四)形成一批掌握独门绝技的“单打冠军”“配套专家”。到2025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占比普遍达到80%以上。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为省重点产业链配套率达到80%以上;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为省重点产业链配套率达到90%以上。

  (五)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进一步建立健全。到2025年,新培育省级、国家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80个、20个左右,累计达到400个、70个;新培育省级、国家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120家、20家左右,累计达到500家、50家。

  四、重点任务

  (一)国家重点项目引领工程

  1.积极抢抓国家政策机遇。指导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创新突破,争取更多列入国家支持范围,始终保持入围数量排在前列。编制落实好支持重点“小巨人”企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强化配套支持,搞好跟踪服务,确保如期达成创新发展目标,示范带动更多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

  2.提升重点“小巨人”企业核心竞争力。用足用好国家支持政策和资金,组织开展一批核心技术攻关、补齐一批产业链供应链短板、实施一批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实现一批上市发展和国际化拓展,持续提升重点“小巨人”企业创新能力、专业化水平和核心竞争力。(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

  3.优化公共服务平台服务。承担国家支持任务的重点服务平台,围绕创新能力提升、发展堵点纾困等,对重点“小巨人”企业开展“点对点”精准化服务;公共服务体系奖补资金支持的服务平台,围绕政策、培训、融资等10个服务方向,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开展普惠性全覆盖服务。各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完善服务网络,建立服务专栏,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困难问题。(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

  (二)育种扶苗工程

  4.鼓励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35号)精神,制定全省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每个市依托辖区大学至少建设一个有固定创业场地、有专门服务机构、有配套创业服务、有健全管理制度、有相应创业就业政策扶持、有一定数量创业实体的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主动规划和布局基地周边产业,积极承接大学生创新成果和人才等要素,打造“城校共生”的创新创业生态。优先将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载体认定和推荐省级、国家级基地、孵化器、科技园区及众创空间,享受相关财税政策优惠。(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税务局、各市人民政府)

  5.推动发展天使投资。培育一批天使投资人和创业投资机构,对创业投资企业、天使投资人投资于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的投资额,按规定抵扣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树立投早投小投智良好导向,支持天使投资、创业投资发展。推动建立政府财政全资或出资引导、风险投资机构专项设立、天使投资自然人发起成立、各类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出资参股等多种模式的天使投资基金,助力种子期、初创期小微企业平稳健康成长。(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税务局)

  6.促进创新创业赛事活动成果转化。打造创新创业大赛、“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国创翼”创业促就业项目大赛、“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等区域赛活动升级版,积极承办相关专题赛、赛道赛。提升各类基地、园区、孵化器、众创空间等服务能力,广聚优质创新成果、强化创新要素保障,促进更多优质创新创业项目在我省落地孵化、做强做大。(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7.加快创新创业主体动态培育。以创新型中小企业为主体,建立全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动态培育库,组织专业服务机构逐企梳理发展路径,量身定制成长方案,集聚服务资源支持入库培育企业强弱项、补短板,不断提升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加快成长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三)创新能力提升工程

  8.加快研发机构建设。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独立或联合设立研发机构,对在建和未达到相关认定标准的研发机构,建档入库重点支持。鼓励市县出台“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研发机构项目申报、奖励贴息等扶持政策。持续开通税费服务“直通车”,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实施点对点“滴灌式”辅导和服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

  9.推动产学研协同创新。把发挥大企业创新引领作用和支持中小企业成为创新重要发源地相结合,每半年推出一批重点产业链技术攻关目录,采取竞争立项、定向委托、组阁揭榜等方式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参与创新攻关。组织高校、科研院所定期发布适于产业化的创新成果清单,组织企业定期提报技术创新、研发攻关等需求清单,推动供需双向“揭榜”。对符合条件的专利申请支持走绿色通道,加快审查进度。(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市场监管局)

  10.促进创新资源共享共用。发挥教育、科技、工信三部门协调联动机制作用,推动高校、科研院所加强“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协作共用网”推广应用。探索建立省研发互联网基础平台,以“云服务券”补贴等方式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大型科学仪器设备、高端工具软件等接入工业互联网。(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

  11.加大工业互联网平台赋能。依托工业互联网“双跨”平台和专业领域平台等,分类构建公共技术、产业研发、工业设计等工业互联网供需资源池。以提供“创新服务券”财政奖补的形式,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上云用数”开展技术创新活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

  12.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加快促进绿色成为普遍形态,建设绿色低碳技术成果库,发布指导目录,推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加快绿色低碳技术应用。依托标杆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建立绿色低碳技术服务机构,开展公益性节能诊断服务。建立健全绿色技术标准体系,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中推行绿色设计、开发绿色产品、建设绿色工厂。(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管局、省能源局)

  (四)产业链协同工程

  13.实施产业链信息定向发布。全面梳理重点产业链高端提升和短板突破的目标方向,每季度向“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定向发布重点项目合作、关键技术攻关、大宗物资采购等供需目录。综合运用政府首购、订购、推广应用和实施工程化应用验证项目等方式,推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优质产品先试首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

  14.组织与“链主”企业常态化对接。坚持大中小企业协调融合发展,围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分布集中的重点产业链,采取政府指导、平台承办、双向互动的形式,常态化组织产业链“链主”与上下游“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供需见面、路演推介、座谈沙龙等系列活动,推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入链发展。(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15.加大供应链金融创新应用。组织专题辅导活动,提供供应链融资、集采、咨询等综合服务。推荐符合条件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纳入供应链核心企业“白名单”,扩大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覆盖范围。促进应收账款票据化,推动更多为重点产业链提供关键配套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享受供应链金融服务。(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五)数字化转型工程

  16.全面推进智能化改造。用好“山东技改在线”“技改视频库”,每季度举办一次“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智能化改造供需对接专场。面向“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开展智能化改造标准宣贯、现场诊断和供需对接。每年推广1000个以上应用场景,培育智能制造新模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17.实施数字化引领。围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分布集中的行业领域,逐业梳理生产体系、业务流程、管理架构、经营模式等方面数字化转型的需求和路径,分别提供精准对路的数字化服务商、平台和解决方案。每年为不少于1000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供数字化转型服务,推动1000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业务“上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18.深化“万名数字专员进企业”活动。设立省数字专员联合办公机构,组织数字专员专题培训,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供“一对一”数字化转型需求专业服务。在省工业互联网综合服务平台建立数字专员服务活动子平台,加强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典型案例的展示与推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通信管理局)

  (六)资本赋能工程

  19.创新金融产品服务。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推出“主办行+专属信贷产品”服务,创新开发“专精特新贷”“‘小巨人’贷”“中长期项目贷”“信用应急贷”“专利创新贷”等特色信贷产品。支持工业园区、创新创业共同体等开展金融管家试点。建立“省中小企业投融资促进中心”,开发应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对接系统,与省金融辅导系统实现信息共享和功能互补。将有意愿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纳入金融辅导,给予精准服务。力争投向“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信贷规模逐年扩大。(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20.加大基金投资引导。发挥省级财政资金股权投资和省新旧动能转换引导基金作用,吸引社会资本,大力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建设“齐鲁企舞”投融资路演平台,在济南、北京、上海、深圳等地设立分平台(中心),打通基金投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直联通道”。每年组织省内外产业投资路演推介20场次以上。每年组织基金投资项目(企业)100个、200亿元以上,国内外产投资本合作项目10个、50亿元以上。(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21.加大上市培育力度。优选不少于1000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纳入全省上市后备资源库。重点组织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对接北交所、科创板和创业板,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对接“新三板”。力争到2025年,新增“专精特新”上市企业80家左右。精选400家以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挂牌区域性股权市场“专精特新板”,每年组织100家以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规范化公司制改制。(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山东证监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七)双循环融入工程

  22.深化网络营销。组织专业服务商制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个性化营销方案,开展“山东制造·网行天下”专精特新专项行动。开展“产业带+跨境电商”线上拓展行动,推动纺织、轻工、机电等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在中东欧、东非等具备条件的海外仓举办市场采购、跨境电商等“专精特新”专场推介活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

  23.开展精准采销对接。采取线下采销洽谈、线上云展会等方式,按季度组织龙头企业采销对接活动,招引省内外企业来鲁采购。采取“流量券”补贴方式,推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加快融入大型企业供应链。(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国资委)

  24.推动拓展国际市场。进一步提升对外开放水平,组织“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参加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等会展活动。发挥山东自贸试验区、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中德(济南)中小企业合作区等平台作用,推动产业合作向合作研发、联合设计、市场营销等高端环节延伸。开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质量管理和资质认证提升行动,推动首次获得发达国家资质认证年均增幅10%以上。(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

  (八)人才汇聚工程

  25.加强企业家培训。组织“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家参加国家中小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培训,每年分批分类举办专题培训班。优先安排“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家参加省级高端出国培训、民企二代接班人世界500强企业实训和企业家网络学院线上培训等。到2025年,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家实现培训服务全覆盖。(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6.引育科技创新人才。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采用股权激励、期权激励、技术入股等多种方式,引育集聚一批科技领军人才和项目创新团队。鼓励市县制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人才引进专项政策,“一企一策”开辟绿色通道、实施奖励支持。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中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参加“泰山领军人才”“省重点产业链尖端技术人才”等申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委组织部、省科技厅)

  27.打造高技能人才队伍。选择10家左右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面向“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开展定向、定单、联合培养。定期调度分析重点行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技工岗位人才需求情况,发布导向目录,促进供需有效对接。每年新培育30家兼具生产、教学、研发、创业功能的校企一体实训基地。(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五、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各级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牵头和组织协调作用,建立健全横向协同、上下联动的培育发展工作体系和常态化工作推进机制,形成合力,推动落实。

  (二)开展精准服务。建立各级为企服务联络员机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定户到人,每年至少为联系企业解决1项困难。市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建立“一户一档”,实施“一户一策”,重点在提升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应对防范风险以及满足土地供应、加强人才引育等方面提供更多支持。

  (三)注重示范引导。及时总结“专精特新”培育工作经验,广泛宣传“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典型案例,引导广大中小企业对照标杆学习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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