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属企事业单位:
《诸暨市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全省通办”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诸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诸暨市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全省通办”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政务服务线上线下深度融合,有效破解企业、群众异地办事“多地跑”“来回跑”等堵点难点问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5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全省通办”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0〕77号)和《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全省通办”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绍政办发〔2021〕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整体智治、高效协同”理念,以数字化改革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坚持数字赋能、改革破题、创新制胜、综合集成,加快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融合、本地异地同步,有效服务人口流动、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和产业链高效协同。着力推进“跨省通办”“全省通办”“全城办”“县域通办”等政务服务能力建设,积极探索区域间点对点“跨省通办”,加快实现政务服务网上随时办、跨省远程办、全域就近办的快捷办理模式,为我市在“重要窗口”建设中提供坚强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推进“跨省通办”落地应用
严格按照国办发〔2020〕35号文件确定的全国高频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事项清单(附件2)及时间要求,根据全省统一部署和工作要求,切实抓好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各有关部门要主动对接上级主管部门,争取先行先试,积极探索适合我市“跨省通办”的业务模式、实现路径。
(二)全面推进政务服务“全省通办”
根据省级部门“全省通办”工作方案,有关部门要加快建立“全省通办”工作机制,细化落实工作内容,抓好组织实施工作。2021年6月底前实现清单内高频事项市政务服务大厅“全省通办”,2021年底前实现清单内事项市政务服务大厅100%“全省通办”,2022年底前实现“全省通办”事项镇乡(街道)全覆盖。
(三)持续深化“全城办”“县域通办”
按照“全省通办”工作推进要求,结合数字化改革,加大“全城办”工作力度,进一步创新工作方法,优化流程,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和机制,做深做实“全城办”清单内政务服务事项“一窗受理、受办分离、同城通办”办理模式。结合全省“八统一”要求和下放镇乡(街道)事项情况,4月底前梳理完善“县域通办”事项清单,打破属地受理、属地审批的限制,群众和企业可任意选择就近的市、镇乡(街道)中心服务窗口办理业务,实现就近可办。
(四)积极探索点对点“跨省通办”
聚焦我市在外创业人员及在诸工作“新诸暨人”的政务服务需求,围绕户口、社保、婚育等涉民异地办事需求及市场主体跨地区登记注册、经营许可申请等涉企事项,积极探索县市间点对点“跨省通办”业务模式。通过签订区域间“跨省通办”合作协议,建立点对点“跨省通办”合作机制,形成一批具有诸暨特色的“跨省通办”事项。
三、业务支撑
(一)加强区域通办系统对接
主动沟通协调上级主管部门,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依托统一身份认证体系,实现全国范围“一号登录、全网漫游”。全面推进政务服务2.0平台应用,按照统一标准对接各部门业务系统,确保与全国一体化平台无缝对接。深化数据共享,依托电子证照系统推进证照、批文、报告、证明等各类政务服务办理结果互认共享。进一步推广使用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实现全程电子化、无纸化审批。
(二)推动线上线下服务融合
围绕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改革工作,根据“区域通办”工作要求,市政务服务大厅设置“区域通办”专窗,依托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务服务2.0平台等,推动线上线下服务融合,并逐步向镇乡(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延伸,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多样化办事渠道。
(三)加强通办业务能力建设
加强通办工作统筹协调,建立相应的业务工作机制,确保有人管事、有人做事、有人负责,实现无缝对接。加强通办专窗队伍建设,2021年4月底前落实通办工作必需的人员、设备及有关制度。开展专窗人员通办业务培训,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市各有关部门要抓好异地通办的业务规则和办事标准,做优异地办事咨询、收件和结果送达等服务,实现“异地受理、无差别办理”,做到一个事项“一次提交,一次办成”。
四、办理模式
(一)数字赋能,全程网办
除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到现场办理的事项外,依托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浙江政务服务网及“浙里办”移动客户端(APP)等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实现全流程全环节网上办、掌上办。网上业务可由申请人自行申请或由窗口工作人员辅助申请,业务属地部门为申请人远程办理。可以网上办理的,不得要求申请人到现场提交申请;能通过数据共享查询、核验的,不再要求申请人到现场核验原件。
(二)受办分离,代收代办
对法律法规明确要求必须到现场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在不改变原有办理权限的基础上,通过受办分离的模式,打破事项办理的属地化管理限制。申请人可在“区域通办”专窗提交申请材料,窗口进行代收代办,收件后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身份核验,通过邮件快递、扫描传送等方式转交业务属地部门,业务属地部门审核办结后,通过邮件快递或网络送达办理结果。
(三)高效协同,多地联办
对户口迁移、各类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等无法实现全程网办且涉及异地多部门办理的事项,改革原有业务规则,建立“多地联办”工作机制。整合异地办事流程,通过异地一地受理、部门跨区域协同、数据一体化共享、属地高效化办理,实现横向互联、纵向贯通,减少申请人办理手续和跑动次数。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跨省通办”“全省通办”“全城办”“县域通办”工作,积极部署,主动作为,加大政策、业务、系统、数据保障力度,抓好业务培训,按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市府办负责统筹协调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全省通办”“全城办”“县域通办”有关重大问题;市委改革办充分发挥牵头作用,负责组织实施、督导推进全市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全省通办”“全城办”“县域通办”工作;市大数据中心负责做好政务服务2.0平台应用指导,对接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打通系统壁垒,强化数据共享。市政务服务办负责协调推进通办事项在市、镇两级服务中心的落地应用,加强日常指导管理。
(二)加强创新创优。各镇乡(街道)、各相关部门要聚焦“跨省通办”的便利度和精准性,主动作为,通过数据交换、系统开发、人员互派、相互委托、自助机相互铺设等方式,多途径探索“跨省通办”业务模式。倡导部门通过相互充分授权,实现异地直接申请办结,推进我市“跨省通办”改革走在前列,确保改革任务尽快落地见效。
(三)强化督查考核。将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全省通办”“全城办”“县域通办”落实情况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加强监督考核,对改革措施不到位、工作落实不到位、企业和群众反映问题仍然突出的,通过限期整改、领导约谈、通报批评等方式强化责任落实。结合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全省通办”“全城办”“县域通办”工作要求,完善“好差评”评价体系,加强评价结果运用,不断改进政务服务质量。
(四)加强宣传引导。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诸暨市人民政府网站、诸暨发布、西施号等网络平台以及市、镇两级服务中心、人流量集中的公共场所等多渠道宣传“跨省通办”“全省通办”“全城办”“县域通办”,加强政策解读,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不断提高公众知晓度和社会应用水平。
附件:1.诸暨市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全省通办”工作任务清单
2.诸暨市高频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事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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