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靠实体清单工作机制近日发布公告,对洛克希德·马丁导弹与火控公司等10家美国企业采取不可靠实体清单措施。
公告称,为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等有关法律,不可靠实体清单工作机制依据《不可靠实体清单规定》第二条、第八条和第十条等有关规定,决定将参与对台湾地区军售的洛克希德·马丁导弹与火控公司、洛克希德·马丁航空公司、洛克希德·马丁导弹系统集成实验室、洛克希德·马丁先进技术实验室、洛克希德·马丁风险投资公司、标枪合资公司、雷神导弹系统公司、通用动力军械与战术系统公司、通用动力信息技术公司、通用动力任务系统公司列入不可靠实体清单。
公告决定采取以下处理措施:一、禁止上述企业从事与中国有关的进出口活动;二、禁止上述企业在中国境内新增投资;三、禁止上述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入境;四、不批准并取消上述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在中国境内工作许可、停留或者居留资格。本公告未尽事宜,按《不可靠实体清单规定》执行。公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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