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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赛简介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强化人才对产业发展的支撑作用,根据江西省第二届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大赛有关安排,举办装备制造专题赛,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大赛主题

才聚江西 创赢未来

大赛时间

2026年5月—11月

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江西省委人才办、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江西省商务厅

承办单位:抚州市委人才办、抚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抚州市商务局、抚州市科技局、抚州高新区管委会;江西省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

协办单位:抚州市委宣传部、抚州市委网信办、抚州市委人才发展服务中心、抚州市政府办、抚州市教体局、抚州市财政局、抚州市外办、抚州市工商联、抚州市侨联、赣东学院、抚州市国控集团、抚州市金投集团、抚州市城建集团

专题赛设立组委会,组委会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共同组成。


赛道细分领域

汽车:主要包括新能源乘用车、商用车、特种车、智能网联汽车,高效内燃机、甲醇发动机增程器、减速器、混动专用变速箱、大功率驱动电机(含稀土永磁电机)、电驱动桥、先进车用传感器、车域控制器、整车控制器、智能座舱、车身轻量化模具和镁基复合材料。

电子信息装备:主要包括点胶机、贴片机、激光切割机等整机生产设备,锡膏检测设备、光学自动检测(AOI)设备、传感器测试设备等电子整机检测设备,曝光设备、显影设备、蚀刻设备等电子材料生产加工设备,光刻机、涂布机等电子元器件关键部件成型设备,单晶炉、叠片机等锂电池及关键件生产设备,大热线单晶炉、切片机、串焊机等光伏设备。

智能装备:主要包括自动化智能化生产线、高端数控机床、智能立体库、自动导引运输车以及其他制造业中具备智能化特征的专用设备、检测设备。

具身智能机器人:主要包括面向工业制造、安防巡检与高空高危等特种作业、医疗与护理、商业服务与家庭陪伴或人形机器人、教育与娱乐等领域的具身智能机器人或人形机器人,高精度伺服关节电机、精密谐波与行星减速器、高精度光电及磁编码器、视觉感知传感器及成像组件、激光雷达及配套元器件、惯性测量单元与组合导航系统、柔性触觉传感器阵列、高性能轻量化机身结构件等关键核心部件。

应急装备:主要包括高精度灾害监测预警与信息发布产品、特种应急保障产品、智能无人应急救援装备、重大消防救援装备。

矿山机械:主要包括凿岩装备、挖掘装载机、大型高效破碎设备、筛分设备、矿石智能分选设备、高端矿山机器人、矿山井巷掘进 “钻、装、运、锚” 成套设备、尾矿废石回收再加工设备。

低空制造:主要包括高性能无人应急救援飞机、吨级载重远航无人货运飞机制造等先进飞行器整机,智能网联无人客运 eVTOL 系统,低空复杂环境感知技术、低空装备体系运行概念关键技术、噪声综合控制技术、低空智能网联平台研发与关键技术平台开发和关键技术攻关,高能量密度航空动力电池、高功重比航空电机及驱动器等机载配套。

输变电设备:主要包括绿色高效箱式变压器、干式变压器、高效节能变压器铁芯及变压器成套装备,新能源智能化电能计量箱、全绝缘断路器柜、自动化成套柜、智能仪表等智能输配电设备。


参赛对象及条件

分为企业组和创客组 2 个参赛类别。企业组是指参赛对象为已注册的企业,参赛项目拥有产品、技术相关自主知识产权。创客组是指参赛对象为尚未注册成立企业、拥有科技创新成果和创业计划的个人或团队,参赛项目包括创意、产品、技术等。

企业组参赛条件

1.企业组人选须为企业的主要创办人或主要股东(企业第一大股东或最大自然人股东,股权(含技术入股)比例不低于 10%),或企业核心技术持有人且技术持股;

2.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精神以及科技成果转化、市场开拓、经营管理和资源整合能力,在相关领域开创技术新路径、商业新模式、产业新质态有较大潜力;

3.拥有目标一致、结构合理、合作紧密的创业团队;

4.参赛项目已进入市场,具有良好发展潜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无不良记录。

创客组参赛条件

1.创客个人或创客团队带头人一般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团队核心成员数量原则上不超过 5 人;

2.对业绩特别突出或急需紧缺人才,经主办单位审查,可适当放宽学历等条件;

3.参赛项目的创意、产品、技术及相关知识产权归属参赛团队核心成员,与其他单位或个人无知识产权纠纷;

4.企业创新项目不得参加创客组比赛。

其他要求

1.同一企业的同一项目或相似项目不可重复报名参赛;

2.获我省首届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大赛一、二、三等奖项目不得参赛;

3.对剽窃他人创新成果,以及使用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奖项的参赛者,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赛事流程

主要包括报名、初赛、复赛、决赛四个阶段。

报名(2026 年 8 月 10 日前)

参赛者应提交完整报名材料,并对所填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如有刻意隐瞒或资料造假现象,取消报名参赛资格。经资格审查后,确定进入初赛的项目名单。

初赛(2026 年 8 月 30 日前)

组织评审小组对所有进入初赛的项目材料进行评审打分,重点评审技术成果、市场前景、企业与项目发展匹配度等情况。根据参赛项目得分,企业组按初赛项目数量的 30% 左右进入复赛(最多不超过 100 个),创客组按初赛项目数量的 20% 左右进入复赛(最多不超过 50 个)。

复赛(2026 年 9 月 30 日前)

邀请专家组成评审小组,分别由装备制造领域行业专家、创投专家、企业家等组成,重点对项目创新性、产业化情况和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分自我展示、项目路演、专家提问、现场评分四个环节。对省外参赛项目,可灵活采取项目线上答辩形式进行。比赛过程全程录像。根据参赛项目得分,分别按企业组和创客组复赛项目数量的 50% 进入决赛。

复赛地点设在抚州市。复赛期间,为参赛选手免费提供赛事期间的食宿,对省外参赛选手,一并据实报销往返交通费。复赛后,邀请第三方机构对拟晋级决赛项目开展尽职调查。

决赛(2026 年 11 月 15 日前)

邀请专家组成评审小组,分别由装备制造领域行业专家、创投专家、企业家等组成,重点对项目创新性、产业化情况和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综合评审。项目采取路演、专家提问、现场评分四个环节,比赛过程全程录像。根据评审情况确定每个参赛项目得分,企业组评出一等奖 2 名、二等奖 5 名、三等奖 10 名,其余进入决赛项目均为优胜奖;创客组评出一等奖 1 名、二等奖 2 名、三等奖 5 名,其余进入决赛项目均评为优胜奖。

决赛地点设在南昌市。决赛期间,为参赛选手免费提供赛事期间的食宿,对省外参赛选手,一并据实报销往返交通费。


奖励及支持政策

对决赛评出的一、二、三等奖及优胜奖,分别给予奖金30万元、15万元、8万元、2万元。

江西省支持政策

一、金融政策

1. 投资支持。决赛一、二、三等奖且在我省落地的项目,由省现代产业引导基金下设的政策型直投基金分别给予最高2000万元、800万元、300万元的股权投资,对江西省产业发展及科创领域具备重大战略性价值的获奖项目,投资金额可一事一议。同时,由项目承接地母基金叠加进行股权投资。

2. 信贷支持。决赛一、二、三等奖及优胜奖项目所在企业分别可获得最高8000万元、5000万元、4000万元、3000万元信用贷款,获奖选手可获得最高300万元低利率个人信用贷款服务。开辟授信审批绿色通道,优先受理、快速审批、及时放款。

3. 上市服务。对有上市意愿、具备上市潜力的成长型企业,优先纳入省重点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组织证券交易所、中介机构相关专家对企业开展上市培训和辅导,帮助企业开展资本对接。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IPO上市,帮助企业协调相关问题。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区域性股权市场“绿色通道”机制在新三板挂牌,打通创新型企业进入资本市场的“快车道”。

二、人才政策

1. 在人才认定方面。对获奖项目带头人(排序第1位的):一等奖获得者,符合“赣鄱英才计划”基本申报条件的,可直接入选“赣鄱英才计划”,按政策给予30万—6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和100万—200万元的项目资助,并认定为省级C类人才,享受相应支持政策;二等奖获得者,可直接入选“赣鄱俊才支持计划”,并认定为省级D类人才,享受相应支持政策;三等奖获得者,直接认定为省级E类人才,享受相应支持政策。上述人才认定政策,获奖项目需在赣注册企业并运营满1年后享受;已在赣注册企业的,需运营满1年后享受。

2. 在职称评审方面。对获大赛一、二等奖项目带头人(排序第1位的),打破学历、资历、身份、台阶限制,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直接申报高级职称,大赛获奖情况纳入职称评审业绩范围。

三、项目落地服务

建立大赛落地项目库,项目落地所在设区市、县(市、区)、开发区(园区)配备服务专员,综合运用人才支持政策、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等,提供全方位、全周期项目落地服务保障。


抚州市支持政策

1. 获得决赛一、二、三等奖及优胜奖且在抚州市落地实施满一年的项目,按省级奖励资金1:1的比例,分别给予30万元、15万元、8万元、2万元配套资金奖励,获奖项目叠加享受落地县(区)配套奖励。

2. 对获得决赛一等奖且在抚州市落地实施满一年的项目,给予所获省级人才计划项目资金50%的配套资助,单个项目不超过100万元;对获得决赛二等奖且在抚州市落地实施满一年的项目,给予所获省级人才计划项目资金30%的配套资助,单个项目不超过30万元,符合市才乡英才引培“百人工程”基本申报条件的,可直接入选,给予单个项目资助30万元;对获得决赛三等奖且在抚州市落地实施满一年的项目,符合市才乡英才引培“百人工程”基本申报条件的,可直接入选,给予单个项目资助30万元,所有获奖项目可叠加享受落地县(区)配套奖励。

3. 对其他入围复赛且在抚州市落地实施满一年的项目,符合市才乡英才引培“百人工程”基本申报条件的,经考察评估后,可直接进入会评环节。

4. 对获得决赛三等奖及以上且在抚州市落地实施的项目带头人(排序第1位的),属于市外引进的,按认定类别,给予一次性奖励、购房补贴、租房补贴等资金支持,累计最高75万元。

5. 对入围决赛且在抚州市落地实施满一年的项目、主要创办人为45周岁以下青年人才的,择优遴选,给予单个项目不超过30万元创业启动资助。

6. 对入围决赛且主要创办人为市级以上高层次人才,并在抚州市落地实施的项目,新增认定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每个给予50万元奖励;新增认定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给予100万元奖励;首次入选的江西省独角兽企业、潜在独角兽企业、种子独角兽企业分别给予200万元、75万元、50万元一次性入选奖励。

7. 大赛项目在抚州市落地实施,新增认定国家产业技术工程化中心(原工程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的,给予企业50万元创新平台奖励;新增认定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给予30万元创新平台奖励;新增认定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给予15万元创新平台奖励;入选《江西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的,给予3万元奖励。

8. 大赛项目在抚州市落地实施,符合相关条件,由抚州市人才基金、科创基金等基金给予优先支持。

本政策与抚州市现行其他人才政策交叉的,按“就高从优不重复”原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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