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广泛吸引集聚海内外人才来鲁创业发展,助力打造新的经济增长点,根据《关于优化提升泰山人才工程的意见》(鲁办发〔2025〕13 号)及实施细则规定,决定举办第八届“创业齐鲁·共赢未来”高层次人才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聚焦支撑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强省建设,围绕优化提升传统 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前瞻布局未来产业,以创业大赛方式 遴选支持优秀创业人才,吸引海内外人才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落户山东创办企业,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
类别: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3个类别。
赛道:设置高端装备制造、信息技术服务、新能源、新材料、人工智能、生物医药、航空航天与低空经济、现代农业、颠覆性技术9大赛道,重点面向56个细分领域开展遴选。
环节:包括初赛和决赛,初赛分为省内赛、省外赛、海外赛。参赛人选只能选择 1 个赛区报名参赛。
省外赛区:北京、上海、粤港澳大湾区、西安、成都。
海外赛区:英国、韩国、新加坡、匈牙利。
优胜数量:遴选产生240名左右优胜人选,其中,种子期人选 150 名左右,初创期、成长期人选90名左右。
(一)人选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坚持正确政治方向。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品行作风端正。
3.拥有结构合理、合作紧密的人才团队,具有出色的团队协作能力。
(二)各类别标准条件
1.种子期人选
(1)尚未在我省注册成立企业。
(2)具有3年以上国际知名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研发或管理岗位任职经历。
(3)创业项目符合我省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发展方向,技术水平处于行业先进地位,有清晰的商业模式、产业化路径和良好的市场前景。
2.初创期人选
(1)已在我省注册成立企业,是企业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或最大自然人股东,股权比例30%以上。
(2)创办企业成立时间1年以上、不满5年(2021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为准)。
(3)创办企业有3名以上非股东全职员工缴纳社保,拥有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拥有1项以上主营业务相关的发明专利、动植物新品种、著作权等,具有较好的创新能力。
3.成长期人选
(1)已在我省注册成立企业,是企业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或最大自然人股东,股权比例30%以上。
(2)创办企业成立时间5年以上、不满8年(2018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为准)。
(3)创办企业有10名以上非股东全职员工缴纳社保,拥有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拥有3项以上主营业务相关的发明专利、动植物新品种、著作权等。
(4)创办企业具有较好的创新能力,2025年度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例5%以上。
(三)其他要求
1.已当选两院院士的;已入选省“一事一议”引进顶尖人才的;已入选国家级人才计划、泰山人才工程或获得国家级人才省级配套政策支持,尚在支持期内的;因品德失范、学术不端、违反科技伦理等问题受到处理的;因违纪违法等问题受到处理、尚在影响期内,或发生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曾申报入选,因未到岗等原因退出泰山人才工程管理或期满评估为“不合格”等次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国家工作人员不得申报。
2.同一人选最多可获得泰山人才工程产业类项目2个支持期支持。创业领军人才项目最多支持1个支持期,已出支持期、符合条件的,可申报泰山人才工程产业类其他项目,不得申报创业领军人才项目。
3.获得国家级人才省级配套政策、泰山人才工程学者类项目和高层次外国人才项目、省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支持的,视同获得1个泰山人才工程产业类项目支持期支持。
(一)省内赛
1.综合考虑往届大赛推荐报名、现场考察和最终入选情况,确定各市推荐参赛名额。对省外海外人选,各市最多可额外推荐种子期人选5人,初创期、成长期人选各2人。
2.积极组织高校、科研院所、经省级备案认定的新型研发机构有创办企业推动成果转化意向的人选报名参赛,其中,省教育厅组织驻鲁部属、省属高校最多推荐种子期人选50人,省科技厅组织中央驻鲁和省属科研院所、经省级备案认定的新型研发机构最多推荐种子期人选50人。上述人选,通过拟落地市统一归口受理推荐,不占各市推荐名额。
3.近3年(2023年以来)市级创业大赛中获得一等奖或同等层次奖项且纳入市级人才工程或其他人才政策资金支持、符合本届大赛标准条件的初创期、成长期人选,不占各市推荐名额,经所在市推荐后可直接进入决赛。
4.对符合本届大赛标准条件且创办企业近3年(2023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以实际到账日期为准)累计获得市场化专业投资机构实际投资到账2000万元以上(不包括股东追加投资)的初创期、成长期人选,不占各市推荐名额,经所在市推荐后可直接进入决赛。
(二)省外海外赛
每个赛区经过比赛遴选,可推荐不超过15名种子期人选进入决赛。省外赛推荐人选全职工作单位应在山东省行政区划外,海外赛推荐人选一般应尚未全职回国(来华)工作。
(一)大赛报名
1.省内赛、省外赛报名工作依托山东省人才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开展。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参赛人选进入申报系统,填写申报信息,提交至申报单位(种子期人选可直接提交至推荐市科技局);申报单位审核人选信息,在线生成申报书,报市科技局进行资格条件审查和初步筛选,并报市委组织部审核把关后,按程序推荐至省科技厅。推荐单位在推荐前,须对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标准条件以及创办企业标准条件等进行细致全面的前置考察,注重核实知识产权、保密约定、竞业禁止等方面情况。未严格履行前置考察程序的(遴选环节发现申报企业实际运转经营、财务管理以及申报材料等出现弄虚作假行为;海外人选申报材料不完善等),资格审查及现场考察环节每不通过1人,削减所在市下年度同类别1个推荐名额。推荐对象产生后,要做好相关公示和征求意见工作,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在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所在园区进行公示,征求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意见。
2.海外赛区报名工作由各承办单位结合地区实际组织开展。
(二)资格审查
省内赛、省外赛依托“信息平台”申报系统对参赛人选的资格条件等进行形式要件审查。海外赛由各承办单位根据公告规定的参赛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三)初赛
省内赛邀请专家对参赛人选申报材料进行初评,择优确定进入决赛人选。省外海外赛由各承办单位组织开展,推荐晋级决赛人选。对于省外海外赛推荐晋级决赛人选,由相关赛区组委会对人选申报材料审核把关后,通过“信息平台”将材料推荐至省科技厅,省科技厅根据有关规定对各省外海外赛推荐晋级决赛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进入决赛人选。
(四)决赛
大赛决赛采用公开路演方式,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高端装备制造:智能制造装备、高效动力装备、轨道交通装备、工业母机、工业机器人、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高技术船舶、高端海工装备、智能农机装备、环保装备、安全应急装备。
信息技术服务:高端软件、智能家电、工业互联网、虚拟现实、服务器、技术服务、信息安全、嵌入式系统。
新能源:核电、风电、光伏、生物质能、智能电网、煤基新型燃料制造、氢能、新型储能、钙钛矿太阳能电池。
新材料:先进钢铁材料、先进有色金属材料、先进石化化工新材料、先进无机非金属材料、高性能纤维及制品和复合材料、先进煤基化工新材料、前沿新材料。
人工智能:集成电路、智能算力、大数据、大模型、智能体。
生物医药:生物药、化学药、现代中药、医疗器械。
航空航天与低空经济:低空装备、商业航天。
现代农业:生物育种、盐碱地综合利用、智慧农业、绿色投入品。
颠覆性技术:具身智能、元宇宙、量子科技、生物制造、脑机接口、深海深地开发。
通过举办创业大赛,遴选产生150名左右尚未在我省创办企业的种子期优胜人选(前70名人选作为省级孵化培育对象,其余80名左右人选作为市级孵化培育对象)纳入省级创业项目库跟踪管理,“一人一策”制定孵化台账,明确支持举措、孵化目标和时限;遴选产生90名左右已在我省创办企业的初创期、成长期优胜人选。支持政策如下:
1.加大省市人才工程支持力度。对初创期、成长期优胜人选,按程序纳入泰山产业创业领军人才支持,省财政一次性给予每名入选者50万元创业启动经费,择优给予最高1500万元股权投资支持,支持期满后择优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种子期优胜人选中的省级孵化培育对象,在大赛结束后一年内落地,且满足初创期人选条件的,按程序纳入泰山产业创业领军人才给予相应支持;对市级孵化培育对象,由项目承接市纳入市级创业人才进行支持,待项目落地转化后,达到初创期或成长期条件的,可直接参加创业大赛决赛。
2.提供专业对接孵化服务。对种子期优胜人选,优先推荐入驻各类科技企业孵化载体,提供项目申报指导、创业培训、大型科研仪器共用共享、行政审批便捷办理等服务。将优胜人选创办企业(项目)纳入山东科技大市场服务范围,定期组织产学研对接、项目路演、专题沙龙等活动。定期组织省属企业、链主企业与优胜人选创办企业对接活动,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
3.优化创业人才成长服务。优先推荐优胜人选参加国家级创新创业赛事。统筹省市主流媒体平台,根据优胜人选创办企业需求,视情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对获得泰山产业创业领军人才支持的优胜人选,纳入“知才兴鲁”知识产权服务高端创新人才行动服务范围,开通高层次人才专利预审服务“直通车”,协调专业机构为人才提供知识产权制度建立、风险应对等服务;根据人选个人意愿,优先向高校院所推荐担任兼职或客座教授,优先推荐加入省高层次人才发展促进会,享受对外交流、政策咨询等服务。
4.强化金融赋能支持。将优胜人选创办企业(项目)纳入省财金企业联盟服务范围,给予优先投资对接服务。建立面向优胜人选创办企业(项目)等的精准推介机制,引导省级政府投资基金、省属企业创投基金等按市场化方式给予投资支持。将优胜人选创办企业作为“金润工程”、民企金融直连服务机制服务对象,逐一建立金融服务团队,及时了解企业诉求建议,为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精准金融服务。将符合条件的优胜人选创办企业纳入省科技成果转化贷款贴息支持范围,按照企业实际支付贷款利息的40%,最高给予50万元贴息支持。优胜人选创办企业可按规定申请最高4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或最高1000万元“创业提振贷”。强化“鲁科保”等金融工具支持,每年为每家优胜人选创办企业给予最高30万元保费补贴。发挥省科融信综合服务平台作用,对优胜人选创办企业进行科技增信,符合条件的提供“无担保”、“无抵押”融资贷款。
5.提供上市培育支持。对符合条件的优胜人选创办企业,纳入上市后备资源库,给予培训培育,定期组织走进交易所等活动。对于推进上市过程中企业反馈的困难问题,依托省级统筹协调机制,积极给予帮助解决。对符合条件的优胜人选创办企业,鼓励在我省区域股权交易市场(四板市场)挂牌,支持其利用三四板对接机制,到全国股转公司(三板市场)挂牌。对符合条件的挂牌企业,支持其上市融资。省级财政对在三四板挂牌的创业企业给予一定的奖补支持。
6.完善创业人才日常保障。对初创期、成长期优胜人选和落地创办企业后的种子期优胜人选,由企业所在市或项目承接市颁发市级“人才卡”,享受市级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及服务事项。对获得泰山产业创业领军人才支持的优胜人选,颁发“山东惠才卡”,给予户籍办理、配偶就业、医疗保健、交通出行、住房购房、旅游健身、休假疗养、税务服务等方面配套政策,解决创业人才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