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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赛主题

围绕产业“量质齐升”、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打好科技创新组合拳、主动仗,以创新创业大赛方式公开遴选优秀人才和优质创新项目,广泛吸引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带资金、带项目带技术落户临沂,引领和促进科技成果加速转化,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塑造高质量发展新动能。

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

中共临沂市委组织部、中共临沂市委人才发展服务中心、临沂市科学技术局、临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承办单位

临沂人才工作集团有限公司、沂蒙创新研究院


大赛设置

大赛类型:大赛分创新企业类、创新平台类、创业企业类和创业团队类四个类别。

大赛领域:重点在新能源新材料、医养健康、现代农业与食品科学、高端装备与智能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等产业领域进行申报。根据报名情况,具体分组进行比赛。


奖励设置

1.大赛遴选20名左右创新人才优胜人选;遴选10名左右创业企业类优胜人选,遴选15名左右创业团队类优胜人选。

2.创新人才优胜人选,经实地考察通过符合条件的,授予“沂蒙创新领军人才”称号,给予入选者个人补助20万元、科研经费补助30万元,按照40%、30%和30%的比例分三年拨付到位。

3.创业企业类优胜人选,经实地考察通过符合条件的,授予“沂蒙创业领军人才”称号,一次性拨付50万元创业启动经费。

4.对创业团队类优胜人选提供创业孵化、融资担保、知识产权质押等服务。1年内在我市落地创办企业符合沂蒙创业领军人才标准条件的,授予“沂蒙创业领军人才”称号,给予50万元创业启动经费。

5.大赛邀请风投、基金、担保、银行等金融机构和行业龙头企业参与决赛全过程,对于意向落地我市的人才和团队,提供全链条金融服务。

6.经市人才主管部门认定,符合规定条件的高层次人才,要求落实编制关系的,使用高层次人才周转编制给予保障。对符合规定条件来我市创业的高层次人才发放“沂蒙惠才卡”,享受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服务。

参赛条件

(一)人选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坚持正确政治方向。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品行作风端正。

3.拥有结构合理、合作紧密的人才团队,具有出色的团队协作能力。

(二)创新企业类

1.人选须具备以下条件:(1)创新领军人才是指具有良好科研背景和较强技术研发能力,在企业或新型研发机构中担任应用技术研究和产品研发重要职位的创新人才。(2)研究能力和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拥有填补国内空白的自主知识产权,能够契合我市重点产业核心关键技术创新,取得显著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3)申报人选近5年内主持过重大科研项目,取得的科研成果具有较强的创新性和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4)申报人选为全职引进的,须与申报单位已签订正式劳动(聘用)合同;申报人选为兼职引进的,须与申报单位签订引进协议或合同,每年须在申报单位工作不少于3个月;申报人选为拟全职引进的,应在发文公布入选后6个月内,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并全职到申报单位工作。(5)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支持期内能够坚持在一线开展创新研究工作。(6)创新领军人才优先支持40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发展潜力大、引领作用突出的青年科技人才。鼓励海外人才进行申报。(7)企业在市外海外全资设立的研发机构、省级备案的离岸创新创业基地全职聘用的人才,视同全职在临工作。

2.企业须具备以下条件:(1)在申报相关领域有明确的研发需求、技术产品突破和产业化方向,科研攻关规划清晰、目标明确,能够通过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品牌创新引领产业发展。(2)高度重视技术创新和新产品研发,为领军人才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研发条件。上一年度销售收入在2亿元(含)以下的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例(下同)不低于4%;在2亿元以上、10亿元(含)以下的企业,占比不低于3.5%;在10亿元以上的企业,占比不低于3%或研发投入不低于1亿元。主营业务范围为医养健康、文化旅游、现代金融领域的,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

(三)创新平台类

1.人选须具备以下条件:人选条件和创新企业类人选一致。

2.创新平台、新型研发机构具备以下条件:(1)创新平台主要包括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省示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平台已注册法人单位的应以平台名义申报,新型研发机构应当经过省级备案认定的新型研发机构。(2)依托企业建设的创新平台,企业近3年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例平均4%以上(近3年平均销售收入每年超过2亿元的,可放宽到3.5%)且上一年度研发投入1000万元以上或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例5%以上,或者企业研发投入1亿元以上。属于法人单位平台和新型研发机构的,上年度研发投入500万元以上。(3)在相关领域有清晰的创新规划,具有明确的技术攻关方向和任务目标。

(四)创业企业类

1.人选须具备以下条件:(1)已在我市注册成立企业,为企业的主要创办人和主要股东〔企业第一大股东或最大自然人股东,股权(含技术入股)比例不低于30%〕。(2)掌握相关核心技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成果达到国内领先水平。(3)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精神,在相关领域开创技术新路径、商业新模式、产业新质态有较大潜力。(4)拥有目标一致、结构合理、合作紧密的创业团队。

2.人选创办的企业须具备以下条件:(1)临沂市行政区划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类企业,创办时间为1年(含)以上5年(含)以下(2019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为准),具有较好的经营业绩、成长性和创新能力,依法诚信经营。(2)企业主导产品具有Ι类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良好的市场效益前景。(3)企业发展满足以下之一:①企业上一年度销售收入不低于200万元,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例不低于5%;②上两年度研发投入平均每年不低于100万元;③近3年已获得市场专业投资机构500万元以上投资(不包括股东追加投资)。(4)具备较强创新意识和人才意识,在相关领域方向具有明确的创新发展目标。(5)依法诚信经营,规范有序运行。

(五)创业团队类

人选须具备以下条件:(1)一般须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在海内外知名企业担任高级职务,尚未在我市注册成立企业。(2)由1名团队带头人和不少于2名核心成员组成。团队结构合理、分工明确、架构清晰,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3)拥有项目属于我市重点产业支持方向,有清晰的商业模式和产业化路径,与临沂市产业结合紧密,落地转化思路明确,具有良好的市场效益前景。(4)尚在海外学习或工作的海外人才、团队可报名参赛。

(六)其他要求

1.人选只能选择大赛类型中的一个领域报名参加。

2.下述人选不在参赛范围:

(1)已当选两院院士的。

(2)已入选市级以上人才工程及称号,并在支持期内的。

(3)被列入我市人才失信“黑名单”、尚在整改期内的。

(4)曾申报入选,因未到岗、违纪违法等原因被取消资格、退出工程管理的,或期满评估为“不合格”等次的。

(5)已连续申报两次未入选的,暂停一年申报。

(6)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国家工作人员不得申报。

(7)其他不适宜申报情形。

3.根据《关于加快推进“人才强企”的若干措施》要求,对2023年度“人才引领型企业”每家企业单独给予1个人才工程配额。

大赛流程

(一)大赛报名及初赛

拟参赛人选依托数科邦平台进行报名。经各县区(开发区)组织资格审查和初赛,并报县区委组织部审核把关后,择优限额推荐参加决赛。

(二)决赛推荐及名额

各县区(开发区)最多推荐创新企业类、创新平台类、创业企业类人选各3人,创业团队类人选6人参加决赛,须于5月8日前将参加决赛人选通过临沂人才工作网完成审核推荐工作,逾期不再受理。

1.关于额外参赛情况。①对符合创业企业类人选条件且创办企业近3年(2021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累计获得2000万元以上股权类现金融资(不包括股东追加投资)的,不占所在县区推荐名额。②海外创业团队类人选:可直接报名参赛,也可经县区推荐参赛,需明确项目拟落地县区,不占县区推荐名额。③根据《关于加快推进“人才强企”的若干措施》要求,对2023年度“人才引领型企业”每家企业单独给予1个人才工程配额,不占所在县区推荐名额,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2.有关要求。推荐单位在推荐前,须对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标准条件等进行细致全面的前置考察,注重核实知识产权、保密约定、竞业禁止等方面情况。推荐对象产生后,要做好相关公示和征求意见工作。

(三)大赛决赛

决赛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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