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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背景

    根据《关于紫金山英才计划的实施意见》(宁人才〔2021〕1号)及其相关实施细则、《紫金山英才·六合计划实施细则》(六委组〔2021〕22号),现发布2023年区级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项目申报公告。

支持范围

    符合我区主导产业发展方向,掌握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较丰富的创新资源整合能力和核心竞争力,能够带动技术创新、企业发展、产业转型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

申报条件

(一)创业类

1.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

2.熟悉创业领域国际规则,掌握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成果具有良好产业化潜力和市场前景;

3.2020年1月1日(含)以后在我市首次创办科技型企业并担任企业主要负责人,个人投入企业的实缴货币出资不少于100万元,自然人第一大股东或持股占比不低于30%,企业注册原则上要求申报截止日期之前完成。


(二)创新类

1.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职称(文化艺术类可适当放宽);

2.拥有促进企业自主创新、技术升级且产权明晰的核心技术,曾在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院所、机构担任中高级职务;

3.2020年1月1日(含)以后从市外新引进到我区工作,个人与引进单位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引进后单位给予薪酬月均不低于3万元,入选后须连续在引进单位工作不少于3年;

4.引进单位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国家、省级重点人才工程入选者在南京创办的企业;

②南京市重大科创平台、优势产业链重点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规模以上企业(工业、服务业),备案新型研发机构,独角兽企业、培育独角兽企业,瞪羚企业;

③拥有企业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研究生工作站,企业技术中心、工程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市级以上企业创新平台。


(三)其他

1.对于特别优秀的创业类申报对象,可适当放宽学历、职称、出资方式等条件,破格推荐申报。破格推荐需园区、街镇出具破格推荐报告;

2.对全职引进的特别优秀人才(预期有非常突出的创新创业成效),可在引进单位条件上予以破格申报推荐。破格推荐需园区、街镇出具破格推荐报告;

3.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申报对象不可申报,或将被取消申报资格:申报人为同一年度其他申报人的团队成员;同一年度在不同区(园区)以同一项目或者不同项目进行重复申报;多个申报人使用同一项目进行申报;使用违规违法手段,如伪造信息、冒用他人名义、未经允许使用他人信息及成果等。


配套政策

1.入选区级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给予50万元奖励,配套办公场地及人才公寓;

2.入选市级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根据项目情况再给予最高300万元奖励;

3.根据创业人才需要,提供100㎡创业场所,3年免收租金或给予租金补贴;   

4.优先推荐申报省“双创计划”、市创新型企业家培育计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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