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对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的支持,财政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发布通知称,2025年将选择34个左右的城市开展第三批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
通知要求,扎实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充分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推动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围绕企业需求,突出转型实效;供需双向发力,强化专业供给;鼓励探索创新,加强路径引领;强化机制创新,夯实要素保障;加强经验总结,持续优化举措。
通知明确,试点城市应为地级市及以上,包括各省(区)的省会城市、其他地级市,直辖市所辖区县。已纳入前两批试点范围的城市不得重复申报。第三批城市试点实施期两年,自实施方案批复之日起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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