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加快发展直播带货行动计划的通知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加快发展直播带货行动计划的通知

作者:数科邦 发布时间:2020-05-21 1650 0 0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

关于印发重庆市加快发展直播带货

行动计划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商务主管部门:

  现将《重庆市加快发展直播带货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

2020年5月8日

  

重庆市加快发展直播带货行动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关于把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催生的新型消费、升级消费培育壮大起来的决策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发展线上业态线上服务线上管理的工作要求,通过创新电子商务新业态、新模式,实现“线上引流、线下消费”,全方位宣传推介重庆,推动直播带货和“网红经济”发展,增添我市经济发展新动力、新亮点,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把直播电商带货作为推动电子商务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发挥“网红”城市效应,加快重构“人—货—场”关系,促进传统产业提质增效,推动线上线下深度融合,更高质量助力经济转型、创新发展。

  二、发展目标

  围绕国际消费中心城市与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积极发展直播电商,大力实施电商直播带货“2111”工程,到2022年,全市打造20个以上产地直播基地,至少发展100家具有影响力的直播电商服务机构,孵化1000个网红品牌,培育10000名直播带货达人,力争实现直播电商年交易额突破百亿元,将重庆打造成为直播应用之都、创新之城。

  三、工作任务

  (一)培育主体,壮大直播电商产业集群。培养发展一批优质主播。加大主播个性化包装设计和技能培训力度,推动主播培育与网货供应链建设协同发展,支持主播与品牌资源深化合作,形成一批优质头部、腰部主播。孵化引进一批直播电商机构。孵化和引进国内外优质直播电商第三方云计算服务公司、直播电商平台、直播机构、MCN机构、直播电商服务机构等,提升直播电商服务能力和运营能力。建设打造一批直播电商基地。推动各大产业带加快内容制造、视频技术、直播场景等“一站式”直播基础设施建设,打造一系列“直播+”集聚区,集聚直播电商上下游资源,形成有效衔接、高效协同的集聚区。

  (二)扶持产业,推动直播电商供应链完善。丰富直播电商内容。强化“渝品渝有味”等网销产品的设计、生产、营销,丰富以美食吃播、城市旅游等为代表、凸显重庆网红特色的各类直播服务,打造多品类、有特色、供应足的直播电商产品与服务内容。建设直播电商产品产业带。按照直播电商带货需求,打造工业消费品、农产品等直播电商产品产业带,以销定产,实现产品电商化包装设计和规模生产供应,推动重庆造、重庆产“卖全国”“卖全球”。构建直播电商新型供应链。建立适应直播电商带货要求的供应链快速灵活响应机制,打通设计研发、生产制造、流量达人、品牌打造、内容分享、线下网点、仓储物流等全渠道资源,提高行业运转效率。推动直播电商带货与消费品工业协同发展。鼓励生产厂家开展厂地直播,推进自产直销,高效触达终端消费者。围绕汽车零部件、消费电子、食品饮料等传统优势产业,推进“C2M超级工厂计划”,推动反向定制与柔性生产,打造智能制造工厂。

  (三)深化应用,推动行业直播电商发展。鼓励利用直播电商缓解农产品卖难问题。推进“直播+农业”“直播+扶贫”,开展农业产地、基地直播,拍摄农产品短视频,加大原生态农产品与扶贫产品营销力度,倡导优质优价,促进贫困地区农特产品卖得掉、卖得快、卖得好、卖得远。鼓励利用直播电商助推商业转型升级。推动“直播+商圈”“直播+批发市场”“直播+夜经济”等,引导商贸服务行业向数字化、可视化、智能化、社交化方向发展。鼓励开展跨境电商直播。支持跨境电商直播机构培养精通语言、了解产品和消费习惯的跨境电商主播,鼓励跨境电商整合国内外产业链资源,利用电商直播实现进口与出口双向流通。探索多元化直播电商应用场景。推动餐饮住宿、制造、租赁、商务服务、教育、文化旅游等行业企业开展直播带货,营造全品类直播的良好氛围,实现“一切皆直播”的新消费场景。

  (四)健全生态,推动直播电商创新发展。探索5G直播电商应用。鼓励建设5G直播电商场景基地,深化直播电商5G、VR/AR等技术应用,支持利用5G推动赛事直播、远程教育等应用场景与直播电商融合,促进新型信息消费。支持利用大数据等技术分析直播消费需求。加大直播电商消费数据分析研究力度,引导国内外优质产业链对接,推动直播电商与新零售相互支撑,帮助形成国内强大消费市场。支持建立研发科技成果转化合作基地。加强三维直播、在线试穿等技术研发与转化,打造虚拟主播、虚拟客服,提升直播电商科技研发与转化能力。

  (五)营造氛围,不断优化直播电商发展环境。建立直播电商行业智库与联盟。组建直播电商行业智库,定期发布直播电商行业发展情况报告。推动成立直播电商行业联盟,推进直播电商项目对接、行业自律等。举办直播电商各类活动。着力优化直播电商发展环境、,鼓励举办直播电商节庆、论坛,开展“直播电商助力脱贫攻坚”等主题活动,以直播电商带货为突破口进一步提振消费。加大直播电商宣传力度。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结合,大力宣传推介直播电商,挖掘报道直播电商机构、头部带货主播、领导干部直播带货等工作典型,营造各行各业共同发展直播电商的良好氛围。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全市电子商务工作联席会议作用,形成各部门共同推动直播电商发展合力。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直播电商发展,加强工作研究和调度,加大直播电商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引导相关行业、企业开展直播带货,努力实现“天天有直播”,常态化开展相关活动。鼓励整合行业资源,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举办直播带货节庆活动。鼓励并支持各级党政干部为扶贫产品、区域公共(公用)品牌等代言带货,及时协调解决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

  (二)优化政策支持。严格落实《重庆市鼓励电子商务产业发展若干政策》,加大直播电商主体支持力度。鼓励出台机构引进、培训补贴等直播电商扶持政策,积极引进直播电商平台、MCN机构、网红达人等,对发展绩效好、示范效应强的相关企业给予奖励。

  (三)加大人才支撑。围绕直播电商人才培训,指导区县与行业协会等举办直播专题讲座、技能提升培训班。鼓励市内大中专院校与国内知名直播电商平台或服务机构深化合作,开展直播电商人才培养,推动国家职业教育体系流通数字化运营岗位等试点,积极储备直播电商人才。

  (四)完善监管体系。实行包容审慎监管方式,健全纠错容错机制。加强对直播电商平台及商家经营行为的监测与指导,推动主播合法合规开展直播电商带货,督促平台承担网店、内容生态、交易安全、广告等相应监管责任,鼓励建立行业信用信誉评定、奖惩等机制,着力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禁售假冒伪劣产品,促进直播电商健康、有序、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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